清宮中檔(鄂爾泰)奏摺
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清初文書,沿用明代的本章制度,例行公事,使用題本,個人私事,使用奏本。康熙中葉以來,將奏本因革損益以後,開始採行奏摺制度。奏摺內容,不受公私事件的限制,文武大員對於地方利弊,施政得失,民情風俗,無論鉅細,凡有聞見,必須據實奏聞,各報各的,彼此不能相商。奏摺繕畢,裝入封套內密封,外包黃紙,貯於摺匣後加鎖,並裝墊黃褥,外用黃紬袱包裹。其摺匣、鑰匙,俱由內廷頒賜,摺匣損壞時,必須連同鑰匙繳還內廷,奏請更換。若摺匣不敷使用,內廷尚未添發時,可以使用夾板綑縛。以綾幅包裹。如有緊急公事,奏摺可由驛站馳遞,其餘事件,雖係督撫,亦不得擅動驛馬,只能交由千總、把總或親信家丁齎遞入京,交由宮門奏事人員進呈御覽,不經通政司轉呈,機密簡便。皇帝親手批諭後發還原奏人,不假手於人。御批奏摺繳回內廷後,貯存於宮中懋勤殿等處,因其置放宮中,後人遂習稱奏摺為宮中檔。本院現藏宮中檔歷朝滿漢文奏摺共約十五萬八千餘件,都是珍貴的第一手史料。
【註】上述資料摘自台北故宮博物院官網。
鄂爾泰簡介
鄂爾泰(1677年-1745年),字毅庵,西林覺羅氏,滿洲鑲藍旗人,清朝官員。官至保和殿大學士兼軍機大臣、太保。
康熙十六年(1677年)出生[1],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中舉人,康熙四十二年襲封佐領,康熙五十五年任內務府員外郎。康熙末與田文鏡、李衛並為雍親王(雍正帝)心腹。雍正五年(1727年),奉命修《八旗通志》初集,凡250卷。又參與編寫《八旗滿洲氏族通譜》,乾隆九年(1744年)刊本。
雍正時期嘗任雲貴總督,兼轄廣西,在雲南積極推行改土歸流,雍正四年(1726年)上疏「雲貴大患,無如苗蠻,欲安民,必制夷,欲制夷,必改土歸流」,七年設官府,置流官,駐軍隊,鞏固了西南邊疆。與田文鏡、李衛並稱為「模範總督」。雍正十年(1732年),任保和殿大學士兼兵部尚書,辦理軍機事務。雍正崩於深夜,鄂爾泰適巧為值班軍機大臣,最先探視雍正遺體並安排入殮,且受遺旨與張廷玉輔政,也是當時漢人民間謠傳,雍正被漢人俠女呂四娘斷頭的最早目擊証人,據此頗有歷史關鍵地位。乾隆初任總理事務,加至太保。乾隆三年,高宗欲仿古制行「三老五更」之禮,為此向鄂爾泰及張廷玉諮詢。鄂爾泰傾向於贊成,而張廷玉則斷以為不可。四十年以後,乾隆見張廷玉所作的《三老五更議》時,仍然感觸頗深,指責鄂爾泰「因好虛榮,近於驕者」。乾隆十年(1745年)以病解職。同年三月乾隆親往鄂爾泰住所視疾,加為太傅。不久病卒。
鄂爾泰死後,乾隆二十年三月,爆發胡中藻案,四月,鄂爾泰的得意門生胡中藻被斬殺,已故大學士鄂爾泰被撤出賢良祠,不准入祀。鄂爾泰之侄鄂昌被賜自盡[2]。
軼事
鄂爾泰名言:「大事不可糊塗,小事不可不糊塗,若小事不糊塗,則大事必至糊塗矣。」張廷玉聞後稱讚此言「最有味,宜靜思之」。
鄂爾泰時任內務府員外郎時,曾拒絕了以皇子身份向鄂爾泰請託的雍正,此舉不但沒有得罪雍正,反而得到了雍正的賞識。
雍正三年(1725年)冬,鄂爾泰即將前往雲南任職,雍正得知其身體不適,命令他乘坐雍正的御輿前往赴任,之後鄂爾泰恢復了健康,雍正高興的在鄂爾泰的奏摺上批示說:「朕與卿一種君臣相得之情,並不比泛泛乃無量劫善緣之所致。」雍正五十大壽,因鄂爾泰時任雲貴總督未能出席,雍正特地挑選了宴會中的食物,快馬加鞭運往雲南給鄂爾泰。
評價:
雍正最欣賞李衛、鄂爾泰、田文鏡三人,當面告訴尹繼善,謂當學此三人。尹繼善奏曰:「李衛,臣學其勇,不學其粗;田文鏡,臣學其勤,不學其刻;鄂爾泰,宜學處多,然臣亦不學其愎。」雍正不以為忤。乾隆嘗謂:「我朝百餘年來,滿洲科目中,惟鄂爾泰與尹繼善為真知學者。」
【註】上述資料摘自維基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