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緒論
中國人一般所指的「江南」有狹義、廣義或依地理環境概括之說。《明清時代江南市鎮研究》中表示,江南是指長江以南屬於今江蘇省的南京、常州、無錫、蘇州,上海市全境,及今安徽省的宣城、蕪湖、銅陵、馬鞍山、池州、黃山以及今浙江省的杭州、紹興、寧波、嘉興、湖州地區,大約為宋代的江南東路即江東和两浙路。更狹義的江南大約指江蘇省長江以南、浙江省中北部地區,揚州或可計入。
白居易《憶江南》:「江南好,風景舊曾諳;日出江花紅勝火,春來江水綠如藍。能不憶江南?江南憶,最憶是杭州;山寺月中尋桂子,郡亭枕上看潮頭。何日更重遊!江南憶,其次憶吳宮;吳酒一杯春竹葉,吳娃雙舞醉芙蓉。早晚復相逢!」
《舊唐書‧白居易傳》載:「《池上篇》曰:『……樂天罷杭州刺史,得天竺石一、華亭鶴二以歸。始作西平橋,開環池路。罷蘇州刺史時,得太湖石五、白蓮、折腰菱、青板舫以歸,又作中高橋,通三島逕。』」白居易曾在杭州、蘇州任刺史,他所描述的江南之美,大約即指今天的鎮江、常州、無錫、湖州、嘉興、紹興、杭州、湖州、南京這一個範圍了。
江南地區多水、多水道,魚米之鄉,交通發達,且宋代以前,中國的戰爭多分佈在長江北面,江南地區持續和平,在許多詩人的眼中「江南是天堂」,蘇軾出生於蜀中眉山,自幼飽讀詩書,自然對江南的秀麗風景、豐碩的物產有所嚮往。
蘇軾《次韻蔣穎叔》云:「月明驚鵲未安枝,一棹飄然影自隨。江上秋風無限浪,枕中春夢不多時。瓊林花草聞前語,罨畫溪山指後期。(蔣詩記及第時瓊林宴坐中所言,且約同卜居陽羨。)豈敢便為雞黍約,玉堂金殿要論思。」
嘉祐二年(1057)丁酉,蘇軾二十二歲。《宋史‧仁宗紀四》載:「是月(三月戊寅),賜禮部奏名進士、諸科及第出身八百七十七人。」蘇軾、蘇轍皆進士及第,於瓊林苑中識同同年蔣之奇、單錫等並約卜居陽羨,即今常州宜興。
《汴京遺蹟志‧瓊林苑》載:「在城西鄭門外,俗呼為西青城。宋時建苑為宴進士之所,與金明池南北相對,其中松柏森列,百花分郁。苑東南隅,政和間創築華嘴岡,高數丈,上有橫關層樓,金碧相射,下有錦石纏道,寶砌池塘,柳鎖虹橋,花縈鳳舸。又有明池、梅亭、牡丹諸亭。不可勝數。」北宋皇帝在殿試後,舉行皇帝宣佈登科進士名次的典禮,並賜宴瓊林苑,故稱瓊林宴,後泛指京都宴請新進士之所。北宋汴京城外出西門有兩座御苑南北向對,北為金明池,南為瓊林苑,今金明池遺跡仍在。汴京金明池遺址公園位置,參考圖101;據傳為張擇端所繪製的金明池圖像,見圖102。
穎叔為宜興人,故在瓊林苑中向蘇軾描述宜興之盛,「江南天堂」頗適歸隱閑居,此一描述深植蘇軾內心深處,對常州宜興有了念念不忘的好感。
蘇軾自幼居住眉山,或住鄉村、或在城內讀書,但是依蘇軾詩文所述,幼年經常爬山登嶺、騎牛玩耍,眉州鄉下地方處處有其足跡,這也是蘇軾從小浸染的天性,縱使學問淵博,還是不愛城裡的浮華。蘇軾自幼個性純真,嬉笑、看待人生,才華鋒芒畢露,只是缺乏防人之心,子由及諸好友常勸蘇軾少動筆,然蘇軾天性浪漫,喜與人說笑,能調侃別人,也能調侃自己,與子由比較,子瞻顯然不適合京城官場生活。
嘉祐六年(1061)辛丑,蘇軾二十六歲,十二月十四日,到鳳翔府簽判任。時蘇軾與王弗俱為「才子佳人」,沒有什麼憂愁,也沒有受到朝中官吏的排擠。蘇軾曾經四次南下太白山麓,祈雨、探幽、賞景、玩耍、探訪。詩中多是寫景、寫意之文。
蘇洵歿後,兄弟二人扶柩返鄉歸葬。神宗熙寧元年(1068)戊申,蘇軾三十三歲。七月除喪,十二月出眉山。神宗熙寧二年(1069) 己寅,蘇軾三十四歲。二月初抵京師。《宋史‧神宗紀》熙寧二年(1069) 己寅二月紀事:「二月己亥,以富弼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庚子,以王安石參知政事。命翰林學士呂公著修英宗實錄。乙巳,帝以災變避正殿,減膳徹樂。甲子,陳升之、王安石創置三司條例,議行新法。」王安石為參知政事,創置三司條例,議行新法。
施宿《東坡先生年譜》神宗熙寧二年(1069) 己寅紀事:「春,至京師,除判官告院兼判尚書祠部。時王安石方用事,議改法度,以變風俗,知先生素不同己,故置之是官。五月,以論貢舉法不當輕改召對,又為安石所不樂。未幾,上欲用先生修《中書條例》,安石沮之。秋,為國子監考試官,以發策為安石所怒。冬,上欲用先生修《起居住》安石又言不可,且誣先生遭喪販蘇木入川事,遂罷不用。安石欲以史事困先生,使權開封府判官。先生絕斷精敏,聲問益振,上疏論買燈事,上嘉納之。又上疏論事,慷慨不屈。」
蘇軾回鄉服父喪返京後,時王安石執政,議改法度,以變風俗。因蘇軾對於新法屢有微詞,引起安石不悅,蘇軾所提政策建議,安石多予否決。本年為蘇軾開始遭忌之關鍵年,時蘇軾為三十四歲,蘇軾已經開始知道自己個性,因豁達、幽默、才華易顯於外,或許也喜歡有話直說,容易得罪朝廷諸官。然,朝廷內官員有黨有派,踏入政壇,即被迫選邊站。蘇軾自此大約就被歸類成舊黨、蜀黨等之領導人。然蘇軾並不喜歡這一類的官場文化以及互相之間的爭鬪。
《續資治通鑒長編》熙寧三年(1070)庚戍,七月丁酉紀事註文引林希《野史》:「王安石恨怒蘇軾,欲害之,未有以發。會詔近侍舉諫官,謝景溫建言,凡被舉官移臺考劾,所舉非其人,即坐舉者。人固疑其意有所在也。范鎮薦軾,景溫即劾軾向丁父憂歸蜀,往還多乘舟載物貨、賣私鹽等事。安石大喜,以三年八月五日奏上。六日,事下八路,案問水行及陸行所歷州縣,令具所差借兵夫及柁工,詢問賣鹽卒無其實,眉州兵夫乃迎候新守,因送軾至京。既無以坐軾,會軾請外,例當作州,巧抑其資,以為杭倅,卒不能害軾。士論無不薄景溫云。」依《續資治通鑒長編》所錄:王安石恨怒蘇軾,欲害之,未有以發。另,謝景溫與王安石有姻親關係,故被拔擢為侍御史,誣陷蘇軾運送私鹽。後又與與王安石反目,出為知州。朝廷欲加害蘇軾之官員逐漸擴大、增多。
《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四年(1089) 己巳正月癸未引右正言劉安世言:「臣近論列除謝景溫權刑部尚書不當,今踰半月,未蒙施行。按:景溫天資姦佞,素多朋附。熙寧中,王安石用事之日,擢為知雜御史。是時,蘇軾方忤安石,景溫迎合其意,輒具彈奏,謂軾丁憂歸蜀,乘舟商販。及朝廷下逐路監司體量,事皆無實。」
謝景温為王安石妹婿,天資姦佞,多次迎合安石意,彈奏蘇軾,及朝廷下逐路監司體量,事皆無實。然此事已然使得蘇軾筋疲力盡,在朝做官,必有極高的落魄感。
《續資治通鑒長編》熙寧四年(1071)辛亥二月辛酉紀事:「光知言不用,遂乞判西京留司御史臺,不報。又上章曰:臣之不才,最出羣臣之下。先見不如呂誨,公直不如范純仁、程顥,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勇決不如范鎮。」又:「軾與文仲皆疏遠小臣,乃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虎狼之怒,上書對策,指陳其失,隳官獲譴,無所顧慮。此臣不如軾與文仲遠矣!」
依此條所述,司馬光此時應為新黨之首,然敢言不如蘇軾、孔文仲。軾與文仲皆疏遠小臣,乃敢不避陛下雷霆之威、安石虎狼之怒,上書對策,指陳其失。孔文仲,臨江新喻(今江西新餘)人,孔子四十七代孫,屬於「臨江派」,神宗熙寧初年,力言新法不便,罷歸故官,哲宗元祐初,召為秘書省校書郎,官至中書舍人。歿於元祐三年(1088)。蘇軾則是直言直語,頻頻得罪新黨,後與程頤、沈括、章惇交惡,豁達個性使然。
蘇軾在朝被排擠之勢日劇,乃乞外補。《與堂兄》書信云:「上批出,與知州差遣。中書不可。初除潁倅,擬入,上又披出,故改倅杭。杭倅亦知州資歷,但不欲弟作郡,恐不奉行新法爾。此來若非聖主保全,則虀粉久矣。知幸!知幸!餘杭風物之美冠天下,但倅勞冗耳。」蘇軾熬不住朝廷內的紛擾,乞外補,任杭倅。熙寧四年(1071)辛亥,八月初出汴京,十一月二十八日到杭州通判任。杭州是天堂,左有西湖,多水、多山、多寺廟,蘇軾任杭倅,曾四次出巡,身體勞苦,心情爽快,所撰詩文多在入寺、訪僧,或是遊山、登嶺,或是乘月、夜歸,或者出巡、訪友、飲茶,過著神仙生活,悠遊自在。
熙寧七年(1074)甲寅,蘇軾三十九歲。九月,蘇軾得知密州告,十二月三日到密州任。密州位在山東半島,北國大地相對貧困,對蘇軾而言剛享受過江南的山山水水,隨即面臨北方的貧瘠土地,蝗災、旱災接續到來,且在基層老百姓中見到新法加重了蝗害災禍。蘇軾本人亦嘗與通守劉君廷式尋古城廢圃,求杞食之。此時撰《蝶戀花‧鐙火錢塘三五夜》,回想錢塘上元鐙火之鼎盛,如今密州「火冷鐙稀霜露下」。構築超然臺,經常登臺望月,缺少了杭州的絢麗燈火,只剩下北國大地的孤城冷月,但也逐漸激發了蘇軾的創作高峰。詞作《水調歌頭‧明月幾時有》、《江城子‧十年生死兩茫茫》、《江城子‧密州出獵》、《望江南‧春未老》、《臨江仙‧九十日春都過了》,另《薄薄酒》、《超然臺記》均為好詩、好文。
蘇軾的創作高峰依時間分配,應屬兩個駝峰時期,第一個駝峰是在密州任知州時期;第二個駝峰是在黃州貶居團練副使時期。這兩個駝峰恰好是在四十歲到五十歲,屬今壯年時期。另外有一個「入道」時期則是在晚年貶居惠州、儋州時代,已是六十歲以後,徹底洞徹人生,除了撰寫許多「和陶詩」以外,對於人生無一所求,只想活出每日的精彩。
熙寧九年(1076)丙辰,蘇軾四十一歲。年末知河中府﹝府治在今永濟縣西側臨黃河處﹞告下。熙寧十年(1077)丁巳,蘇軾四十二歲,二月葵巳(十二日)行至鄆州,改知徐州。至陳橋驛,知徐州告下,時有旨不許入國門。四月二十一日,到徐州任。此時朝廷已經瀰漫了反蘇的風潮。
徐州水、旱災多,知徐的時間又不長,因此,除了詞作《永遇樂‧彭城夜宿燕子樓》、文作《放鶴亭記》以外,蘇軾並未寫出較為知名憾世的文學創作。
元豐二年(1079)己未,蘇軾四十四歲。三月罷徐州,以祠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湖州軍州事。四月二十日到湖州任。
《續資治通鑒長編》元豐二年(1079)己未七月己巳紀事:御史中丞李定言:「知湖州蘇軾,初無學術,濫得時名,偶中異科,遂叨儒館,有可廢之罪四。昔者堯不誅四凶,至舜則流放竄殛之,蓋其惡始見於天下也。軾初騰沮毀之論,陛下猶置之不問,容其改過,軾怙終不悔,其惡已著,一也。古人有言曰,教而不從,然後誅之,蓋吾之所以俟之者盡,然後戮辱隨焉。陛下所以俟軾者,可謂盡矣,而狂悖之語日聞,二也。軾所為文辭,雖不中理,亦足以鼓動流俗,所謂言偽而辨;當官侮慢,不循陛下之法,操心頑愎不服陛下之化,所謂行偽而堅;先王之法所當首誅,三也。刑故無小,蓋知而故為,與夫不知而為者異也。軾讀史傳,非不知事君有禮,訕上有誅,而敢肆其憤心,公為詆訾,而又應制舉對策,即己有厭弊更法之意,及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毀之,以為非是,四也。罪有四可廢,而尚容于職位,傷教亂俗,莫甚於此。伏望斷自天衷,特行典憲。」又:御史舒亶言:「軾近上謝表,頗有譏切時事之言,流俗翕然爭相傳誦,志義之士,無不憤惋。蓋陛下發錢以本業貧民,則曰『贏得兒童語音好,一年強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課試羣吏,則曰『讀書萬卷不讀律,致君堯、舜知無術』;陛下興水利,則曰『東海若知明主意,應教斥鹵變桑田』;陛下謹鹽禁,則曰『豈是聞韶解忘味,爾來三月食無鹽』。其他觸物即事,應口所言,無一不以詆謗為主,小則鏤板,大則刻石,傳播中外,自以為能。」
宋代最大的一次文字獄,自此展開。七月二十八日,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勾攝蘇軾前來御史臺。就逮,王適、王遹兄弟送出郊,倉促別法言﹝杭法惠寺僧法言。﹞。邁隨行。八月十八日赴御史臺獄。《甲申雜記》載:「天下之公論,雖仇怨不能奪也。李承之奉世知南京,嘗謂余曰:『昨在侍從班時,李定資深鞫蘇子瞻獄,雖同列不敢輒啟問。一日,資深於崇政殿門忽謂諸人曰:蘇軾,誠奇才也。眾莫敢對,已而曰:雖二、三十年所作文字、詩句,引證經傳,隨問即答,無一字差舛,誠天下之奇才也。嘆息不已。』」十二月二十八日,李定奏乞在臺收禁蘇軾,聽候斷遣。《續資治通鑒長編》元豐二年(1079)己未十二月庚申(26日)紀事:「祠部員外郎、直史館蘇軾責授檢校水部員外郎、黃州團練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簽書公事,令御史臺差人轉押前去。絳州團練使、駙馬都尉王詵追兩官勒停。著作佐郎、簽書應天府判官蘇轍監筠州鹽酒稅務,正字王鞏監賓州鹽酒務,令開封府差人押出門,趣赴任。太子少師致仕張方平、知制誥李清臣罰銅三十斤。端明殿學士司馬光、戶部侍郎致仕范鎮、知開封府錢藻、知審官東院陳襄、京東轉運使劉攽、淮南西路提點刑獄李常、知福州孫覺、知亳州曾鞏、知河中府王汾、知宗正丞劉摯、著作佐郎黃庭堅、衛尉寺丞戚秉道、正字吴琯、知考城縣盛僑、知滕縣王安上、樂清縣令周邠、監仁和縣鹽稅杜子方、監澶州酒稅顏復、選人陳珪錢世雄各罰銅二十斤。」
對於蘇軾而言,杭州、密州、徐州、湖州的美麗與空靈,都已是過眼雲烟,今將面對的是一個無人理睬的卑微官職和平凡百姓的寓居生活。本年蘇軾四十四歲,蘇軾自嘉祐六年(1061)二十六歲時,始任鳳翔通判起,至今已愈十八年。蘇軾於六十六歲過世,自四十四歲至六十六歲還有二十二年,然在餘年中,蘇軾概約十年是在貶謫地區度過,包括黃州、惠州、儋州。又有約八年是在往來各處的路上行走,能真正度過安定風華年代,不足十年。然從文學角度觀察,貶謫黃州是一個轉變期,人至中年,又經過驚天駭浪的衝擊,就像是賈捷在《虞美人》中所表述的心情「壯年聽雨客舟中,江闊雲低,斷雁叫西風。」少年滿懷壯志,而今摔落谷底,一種埋在心中,累積的所有鬱悶,像火山爆發一樣,井噴出口,表現在文學、哲學、思想、人生觀及生活態度上,都將一觸即發。
貶謫黃州,對蘇軾的重大影響有幾件事:第一、蘇軾在黃州的文學作品達到人生的第二個駝峰。《前‧後赤壁賦》、《念奴嬌‧赤壁懷古》、《寒食雨》、《定風波‧莫聽山林打葉聲》、《浣溪紗‧西塞山邊白鷺飛》等作品讓蘇軾的文學創作達到宋代的頂峰。第二、經過朝廷姦邪的誣陷,已經讓蘇軾清楚理解自己不適於在朝為官。蘇軾《滿庭芳‧歸去來兮》云:「歸去來兮,吾歸何處?萬里家在岷峨。百年強半,來日苦無多。坐見黃州再閏,兒童盡楚語吳歌。山中友,雞豚社酒,相勸老東坡。……。」蘇軾已經正式開始展開買田歸隱久居的夢想。蘇軾《書清泉寺詞》云:「黃州東南三十里,為沙湖,亦曰螺師店,余將買田其間,因往相田。……。」
沙湖:蘇軾謂,在黃州東南三十里,為沙湖,亦曰螺師店。《弘治黃州府治‧山川》載:「沙湖:在縣東絃鄉二十里,宋蘇軾嘗買田於此。」《萬曆黃岡縣志‧山川》載:「沙湖:在縣東二十里東絃鄉,蘇軾買田於此,一云螺獅店。」今在黃岡市東北,直線距離約為17公里有幸福水庫,水庫為平地水庫,早年應為湖泊,水庫邊有螺絲地垸(村),此村離巴河近,距離浠水直線距離也只有24公里。蘇軾所謂沙湖,或為此處。其位址,見圖103、104。螺絲地垸(村)照片,見圖105。
蘇軾《與張安道﹝張安道即張方平,將蘇軾兄弟推薦給歐陽脩等人,為兄弟二人之恩人。張方平歿時,蘇軾為作祭文近乎萬言。﹞二首》第一簡云:「已令兒子往荊南買一官庄,若得之,遂為楚郢聞人矣。」【註】元豐六年(1083)八月二十日作於黃州。蘇軾令兒子前往荊南買一官庄。
此處荊南何所指?已無處可查。
蘇軾在杭州任倅時,杭州寺廟、高僧多,蘇軾經常探訪寺廟與高僧,淺談人生,算是一種樂趣,然經過烏臺詩案前前後後的打擊,在黃州期間,則經常到安國寺洗浴、打坐、修心,也比較能直接接觸佛法。蘇軾《黃州安國寺記》云:「……。得城南精舍曰安國寺,有茂林修竹,陂池亭榭。間一二日輒往,焚香默坐,深自省察,則物我相忘,身心皆空,求罪垢所從生而不可得。一念清凈,染汙自落,表裏翛然,無所附麗。私竊樂之。旦往而暮還者,五年於此矣。……。」此記中已然表達蘇軾在心境上已悟佛,且「一念清凈,染汙自落,表裏翛然,無所附麗。」
元豐七年(1084)甲子,蘇軾四十九歲。三月量移汝州告下,四月上旬離黃,先至筠州探望子由,再遊廬山,在東西林寺寫下兩首禪詩。蘇軾《贈東林總長老》云:「溪聲便是廣長舌,山色豈非清淨身。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又:《題西林壁》云:「橫看成嶺側成峯,遠近高低各不同。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這兩首詩充滿佛家禪學意境,在中國文學創作史上極具佛學價值。
本年六月底,至金陵。蘇軾與王安石見面,安石携蘇軾遊蔣山,二人論文賦詩,彼此傾慕相約卜鄰,然後日未得適當土地。約於八月十四日離金陵,至真州,州守袁陟安排,以學舍為蘇軾居。時蔣之奇(潁叔)為江淮荊这發運使,發運司在真州。蘇軾攜家眷暫住州驛,自己來來往往至京口、金山數次,訪友、訪僧。
蘇軾也曾經在京口(鎮江)看地,地點大約在蒜山附近,屬於金山寺產,結果地未買成。金山寺與蒜山相關位置,見圖106。
元豐七年(1084)甲子九月蘇軾至常州宜興,終於得其所願,買得土地。賦《菩薩蠻‧買田陽羨吾將老》云:「買田陽羨吾將老。從來只為溪山好。來往一虛舟。聊隨物外游。有書仍懶著。水調歌歸去。筋力不辭詩。要須風雨時。」又《與王定國書》云:「……。近在常州宜興買得一小莊子,歲可得百餘碩,似可足食。……。」蘇軾買地後,十月中旬離開宜興,準備量移汝州。十九日到了揚州上表,乞退休常州居住,未能投近。十二月一日,抵泗州,雪中度歲。元豐八年(1085)乙丑正月四日,蘇軾離泗州北行。
蘇軾《與開元明師五首‧其二》云:「石橋之壞,每為悵然。吾師經營,非不堅盡,當由窮蹇之人,所向無成,累此橋耶?知尚未有涯,但勿廢此誌,歲豐人紓,會當成耳。僕已得請居常州,暫至南京,即還南也。知之。」蘇軾《東坡樂府‧滿庭芳》附記云:「……。既至南都,蒙恩放還陽羨。……。」蘇軾《和王晉卿》云:「……。上書得自便,歸老湖山曲。躬耕二頃田,自種十年木。……。」
蘇軾至南都(今商丘),朝廷核准:檢校尚書水部員外郎、汝州團練副使、不得簽書公事、常州居住。蘇軾算是可以退休並可居住於常州宜興,躬耕二頃田,自種十年木。蘇軾想要擺脫官場生活,終於得其願,又可居住在自己最喜歡的地方,過著陶淵明的桃花源生活。自烏臺詩案至今,蘇軾算是達到了自己的心願。
三月上旬,蘇軾離開南都下行,一路訪友遊玩。五月二十二日至常州貶所,上謝表。六月底,告下,蘇軾復朝奉郎,起知登州軍州事。蘇軾命苦,初買田,還沒有實質享受到快樂躬耕生活,即被朝廷詔知登州軍州事。
七月下旬,蘇軾自常赴登。十月十五日,抵登州任。二十日,以禮部郎中召還。十二月上旬末,蘇軾抵京師。十二月十八日,除起居舍人。蘇軾登州守,實質上只有五日。
元祐二年(1087)丁卯,蘇軾五十二歲。《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三年(1087)丁卯八月辛巳紀事:「八月辛巳,朝奉郎、右司諫賈易知懷州。自蘇軾以策題事為臺諫官所言,而言者多與程頤善。軾、頤既交惡,其黨迭相攻,易獨建言請併逐二人,又言:『呂陶黨助軾兄弟,而文彥博實主之。』語侵彥博及范純仁。……。」《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三年(1087)丁卯九月庚申紀事:「侍御史王覿奏:(編類章疏係二年九月十一日。)「蘇軾、程頤向緣小惡,浸結仇怨,於是頤、軾素相親善之人,亦為之更相詆訐以求勝,勢若決不兩立者。乃至臺諫官一年之內,章疏紛紜,多緣頤、軾之故也。前者,頤敗而言者及軾,故軾乞補外,既降詔不允,尋復進職經筵,而又適當執政大臣有闕,士大夫豈得不憂?雖臣亦為朝廷憂也。軾自立朝以來,咎愆不少,臣不復言,但廟堂之上,若使量狹識暗,喜怒任情如軾者,預聞政事,則豈不為聖政之累耶?然軾之文采,後進少及,陛下若欲保全軾,則且勿大用之,庶幾使軾不遽及於大悔吝。」貼黃言:「軾乞補外,所上章留中不出。臣料之,彼雖以補外為請,其章中必有自安之謀,以拒公議。果爾,則陛下益當深察其邪正真偽而審處之。」又貼黃言:「頤、軾自擢用以來,皆累有臺諫官論列,若使二人者言行全無玷闕,亦安得致人言如此之多也?近日既察頤而逐之,惟軾尚存,公議未允。臣今日所論,但欲且更無進用軾,徐察其為人。」(軾乞補外,十月六日可考。)」
朝廷中一直都有一種排擠蘇軾的勢力和氛圍。蘇軾在朝中愈久,打擊蘇軾的力量愈強,有一堆大大小小的朝官就是不想讓他出頭。因為在朝廷多受傾閘攻擊,蘇軾兄弟皆乞補外,希望到州縣去做地方官。在朝中,蘇軾忙著為朝廷起草詔命,或者大大小小的冗事,期間一直未有較好的文學作品。
元祐四年(1089)巳己,蘇軾五十四歲。三月丁亥(16日),蘇軾以龍圖閣學士除知杭州。四月底,蘇軾出京,七月三日,到杭州任。前次到杭州任通判,這次到杭州任太守。最喜歡的還是泛舟西湖。蘇軾《與莫同年雨中飲湖上》云:「到處相逢是偶然,夢中相對各華顛。還來一醉西湖雨,不見跳珠十五年。」
元祐五年(1090)庚午,蘇軾五十五歲。九月蘇軾開浚西湖功竣,包括構築長堤,今日人稱蘇堤。
元祐六年(1091)辛未,蘇軾五十六歲。正月丙戊(二十六日),蘇軾除史部尚書。二月癸巳(初四)除翰林學士承旨。三月上旬,蘇軾離杭,五月甲申(二十六日),至汴京入朝。
《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六年(1091)辛未八月紀事:「侍御史賈易言:謹按尚書右丞蘇轍,厚貌深情,險於山川,詖言殄行,甚於蛇豕。昔以制科召試,而程文謂不應格,仁宗顧其直言極諫之名,不欲罷黜,亦容濫進。其後,因與兄軾誹謗先帝,放斥於外。元祐之初,例蒙湔滌,擢任司諫。是時,亦嘗妄言浚治城壕,發掘骸骨遍野,及差官檢視,漫然無實。方二聖開廣言路之初,示天下以不諱,幸免其罪。任中書舍人日,因呂陶狹邪觀望,面欺同列,罷左司諫。轍當命辭,則密召呂陶至西省示之,相與出力,謀為排陷正直之計,人皆嫉之。然其善為詭譎,以諂交固黨,至於用巧,得為御史中丞。於是肆其禍心,無所忌憚。所毀者,皆睚眦之怨;所譽者,皆朋比之私。以王覿為附蔡確,則恨其嘗言蘇軾譏毀祖宗。論者皆為王覿任諫官日,排擊眾邪,因以擊確、縝、惇、璪,播在人口,至今為美談。其言豐稷為非才,則怒其草王鞏告辭,斥言中執法。轍言:『汝又上官均告辭,止曰言事失當,而不深詆之也。』論者皆謂稷之素履可為搢紳矜式,博學可為士人師仰。以范純禮為無所建明,忿其封駮張耒不候朝參,先許供職,以苟俸給之事。論者皆謂純禮此舉深明朝廷典禮,可使臣下廉敬無違。此其挾私怨,蔑公義之大略也。間有劫其屬官使言者,尤為非義,不可悉數。」又稱:「軾、轍不仁,善謀姦利,交結左右,百巧多門。臣區區賤愚,激於忠義,列其邪惡,必有出力營救之者,臣獨仰恃天日照臨,無所回曲,庶幾公義可申爾。」
蘇軾五月入京,八月二日兄弟二人又遭姦邪小人誣陷。八月四日,呂大防、劉摯等論奏,擬蘇軾、賈易兩罷。《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六年(1091)辛未八月四日紀事:「是日,執政奏事罷,蘇轍獨進曰:「昨見趙君錫章,言臣兄軾交通言語事。晚聞臣兄云:『實有此,然非有所干求。已居家待罪。』臣兄所以知朝廷文字,實緣臣退朝多與兄因語次遂及朝政。臣非久,亦當引咎請外。」又:「已而大防、摯留身,稟昨封易疏,宣諭曰:『排擊人太深,須與責降。』大防對曰:『易誠過當,然若遽責降,則恐言事臣僚不見因依,定須論列。今若早欲定疊,不若并蘇軾兩罷為便。』可之,仍曰:『易勿太優。』摯因奏言事官須審聽人言語次第,易為人所使,今兩罷甚平,且可以息事,容進入文字。遂退。摯謂:『易誠剛果敢言,然自再召,盛氣而至。既至,頗為羣眾以直臣許之。扶舁擡駕,咻之以事,而易橫身任之。殊不知彼咻之者,各自伸其私耳,曾不審擇之乎?識者固已危之,亦有以是忠告之者。今果以忿峭,言不中理而罷。比年言路風采頹塌,自易之至,翕然聳人望。輒不閱月,不自謹重,徇人而去,殊可為深惜也。軾高才,使少循步驟,誰能過之者。夫知自貴,蓋有道者之事,古人所難也。』又謂:」易論軾、轍,皆掇拾舊事,前後言事官嘗所論者。軾雖無事,然卻有趙君錫所陳王遹云云乃實跡,故兩罷之。」
八月初五日,蘇軾為龍圖閣學士、知潁州。蘇軾在朝時一再因文字之害被陷,是蘇軾的個性、蘇軾的命運,其實也是文學創作的泉源(催化劑)。
歐陽脩曾知潁,後歿於潁。熙寧四年(1071)辛亥,十一月三日到杭州通判任,順蔡河、潁河南下過穎州,曾與弟探望歐陽脩。潁州有西湖、聚星堂,亦為歐陽脩最愛。閏八月二十二日,蘇軾到潁州任。蘇軾懷念歐陽脩,經常至西湖徙魚,並撰《放魚詩》。又觀月聽琴西湖,賦詩示坐客。蘇軾在潁州地方,最大的貢獻大約就是「上狀論八丈溝不可開」朝廷從之。
蘇軾《醉翁亭記書後跋》云:「廬陵先生以慶曆八年三月己未刻石亭上,字畫褊淺,恐不能傳遠,滁人慾改刻大字久矣。元祐六年軾為潁州,而開封劉君季孫,自高郵來,過滁。滁守河南王君詔請以滁人之意求書於軾,軾於先生為門下士,不可以辭。十一月乙未」
蘇軾在潁州書寫歐陽脩所撰《醉翁亭記》,滁州人將其刻石成碑,今碑已破損,然仍組合後立於滁州醉翁亭邊。
元祐七年(1092)壬申,蘇軾五十七歲。正月二十四日,除知鄆州。二十八日,改除知揚州。二月二十六日,到揚州任。《墨莊漫錄》載:「東坡先生知揚州,一夕,夢在山林間,忽見一虎來噬,公方驚怖,有一紫袍黃冠以袖障公,叱虎使去。明日,有道士投謁曰:『昨夜不驚畏否?』公曰:『鼠子乃敢爾!本欲杖汝脊,吾豈不知子夜術耶?』道士惶駭而退。」宋人筆記中多東坡先生小故事,此為其一矣。《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七年(1092)壬申八月葵酉(22日)紀事:「兵部尚書、龍圖閣學士蘇軾兼侍讀。(七月二十二日除兵書,今又加侍讀,不知已入朝未也,當考。)」宋人筆記小說中包含了許多有關蘇軾的軼事。
八月癸酉(22日),蘇軾再以兵部尚書、龍閣學士除兼侍讀。九月上中旬,蘇軾至京師。總計在揚州任職約計半年;至潁州尚不足半年。如此頻繁換職,實不尋常。
《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祐八年(1093) 癸酉五月辛卯(15日)紀事:「監察御史董敦逸、黃慶基皆罷,敦逸為荊湖北路轉運判官,慶基為福建路轉運判官。坐言尚書右丞蘇轍、禮部尚書蘇軾不當也。」又:「按禮部尚書蘇軾,天資凶險,不顧義理,言偽而辨,行僻而堅,故名足以惑眾,智足以飾非,所謂小人之雄而君子之賊者也。」蘇軾入京又遭誣陷。
八月一日,王閏之卒。十一日夢歸眉山宅。九月戊寅(初三日),太皇太后高氏卒。哲宗親臨政。九月戊子(13日),蘇軾以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禮部尚書知定州。十月二十三日,到定州任。
在定州,蘇軾上狀乞增修弓箭社條約,並奏整軾軍政,因事行法,初見治效。李之儀到定州入幕。蘇軾撰《中山松醪賦》,並獲雪浪石。今定州武警醫院尚可見蘇軾所把玩之雪浪石;定州今亦有中山松醪酒工廠。
紹聖元年(1094)甲戍,蘇軾五十九歲。四月壬子(11日),蘇軾落端明殿學士、翰林殿學士,依前左朝奉郎知英州。其原因,見《續資治通鑒長編拾補》卷九《紹聖元年(1094) 四月壬子(11日)紀事》:「壬子,侍御史虞策言:『呂惠卿等指陳蘇軾所作誥詞,語涉譏訕,望核實施行。』殿中侍御史來之邵言:『軾在先朝,久以罷廢,至元豐擢為中書舍人、翰林學士。軾凡作文字,譏斥先朝,援古況今,多引衰世之事,以快忿怨之私。行呂惠卿制詞,則曰“始建青苗,次行助役、均輸之政,自同商賈,手實之禍,下及雞豚,苟可蠹國而害民,率皆攘臂而稱首”;行呂大防制詞,則曰“民亦勞止,願聞休息之期”;撰司馬光神道碑,則曰其“退於洛,如屈原之在陂澤”。凡此之類,播在人口者非一,當原其所犯,明正典刑。』制曰云云。(案:《編年備要》載制詞曰:軾行汙而詀正,學僻而欺愚。頃在先朝,自取疏斥,肆予纂服,開以自新,弗說爾心,覆出為惡,輒於書命之職,公肆誣實之辭。凡此立法造令之大經,皆曰蠹國害民之弊政。顧威靈之如在,豈神理之可容!深惟厥辜,宜竄遠服,祗奪近職,尚臨一邦。) 落端明殿學士兼翰林侍讀學士,依前左朝奉郎知英州。制詞,中書舍人蔡卞所撰也。(《紀事本末》卷百一,又卷百五。案:《編年備要》雲:於是元祐諸人相繼黜責,而軾為之首。)」
甲寅(13日),復降充左丞議郎,仍知英州。
《宋史‧哲宗紀二》載:「六月甲戌,來之邵等疏蘇軾詆斥先朝,詔謫惠州。」 (宋)施宿撰《東坡先生年譜》紹聖元年(1094)甲戍六月紀事:「御史來之邵等復言先生自元祐以來多託文字譏赤先朝,雖已責降,未厭輿論,責授寧遠軍節度副史惠州安置。」又:「是月先生至當塗,始被惠州之命,遣家還陽羨,獨與幼子過同行。」
此為蘇軾第二次引文字獄而貶謫嶺南,也是蘇軾步入人生最淒涼的階段。十月二日,蘇軾到惠州,全銜為「寧遠軍節度副使、惠州安置」。蘇軾好友亦多被貶謫嶺南,蘇轍貶謫筠州。
紹聖二年(1095)乙亥,蘇軾六十歲。早期因幼姊八娘嫁給程之才受瘧而亡,傷害了兩家的感情,蘇軾與程之才數十年沒有來往。本年正月,程之才為廣南東路提點刑獄,巡視廣州,亦要來惠州。蘇軾禮貌上先寫信給程之才,之後兩人關係逐漸轉好。程之才來惠州,二人再見,盡釋前嫌。今《蘇軾文集》中尚保留蘇軾寫給程之才七十一封信件。蘇軾在惠州開始撰寫「和陶詩」,並且也注重養生,且撰寫養生文學。蘇軾《蝶戀花‧花褪殘紅青杏小》云:「花褪殘紅青杏小。燕子飛時,綠水人家繞。枝上柳綿吹又少。天涯何處無芳草。牆裏鞦韆牆外道。牆外行人,牆裏佳人笑。笑漸不聞聲漸悄。多情卻被無情惱。」又:《臨江仙‧九十日春都過了(惠州改前韻)》云:「花褪殘紅青杏小。燕子飛時,綠水人家繞。枝上柳綿吹又少。天涯何處無芳草。牆裏鞦韆牆外道。牆外行人,牆裏佳人笑。笑漸不聞聲漸悄。多情卻被無情惱。」上二首詞均為絕佳之作。另蘇軾為朝雲所寫《殢人嬌‧白髮蒼顏(贈朝雲)》云:「白髮蒼顏,正是維摩境界。空方丈、散花何礙。朱脣箸點,更髻鬟生彩。這些個,千生萬生只在。好事心腸,著人情態。閒窗下、斂雲凝黛。明朝端午,待學紉蘭爲佩。尋一首好詩,要書裙帶。」蘇軾白髮蒼顏,正是維摩境界。見朝雲朱脣箸點,更髻鬟生彩,依舊美麗。
本年三月二日,卓契順自宜興徒步來惠州,並携致其師定慧寺僧守欽與長子邁之書。蘇軾為書《歸去來兮詞》贈之,言:「余謂其所求?」答曰:「契順惟無所求,而後來惠州。若有所求,當走都下矣。」蘇軾苦問不已,乃曰:「昔蔡明遠鄱陽一校耳,顏魯公絕糧江淮之間,明遠載米以周之。魯公憐其意,遺以尺書,天下至今知有明遠也。今契順雖無米與公,然區區萬里之勤,倘可以援明遠例,得數字乎?」卓契順之聰慧,史上少有。
本年,蘇軾另集資為地方興建東新橋、西新橋,今橋依舊在,雖為重建之橋,然,橋名依舊、位址依舊。
紹聖三年(1096)丙子,蘇軾六十一歲。七月五日,朝雲病卒,葬於泗州塔後側、棲禪寺前。今朝雲墓仍舊立於原址,墓為清朝新建,書法家伊秉綬(當時為惠守)撰寫文字,其位址與現況,見圖107、108。
蘇軾在惠州寓居處有三:合江樓、嘉祐寺、白鶴峰。前兩處為寓居,白鶴峰為蘇軾覓地,準備歸隱久居之處。紹聖四年(1097)丁丑,蘇軾六十二歲。正月四日,佛印禪師﹝北宋一位金山寺名僧的法號了元,字覺老。先住雲居四十餘年。與蘇軾友善,軾謫黃州,佛印住廬山,常相往來。﹞卒。另白鶴峰宅於二月十四日完成。蘇軾傳信讓居住在宜興的長子蘇邁挈兩房成員(包括邁、過之妻及孫簞、符、籥)來白鶴峰久居躬耕。二月二十八日,蘇轍責授化州別駕、雷州安置。張耒、晁補之、秦觀均謫降。邁携眷於閏二月初至白鶴峰。
紹聖四年(1097)丁丑四月十七日,惠守方子容携告命來,蘇軾得瓊州別駕、昌化軍安置告命。四月十九日,蘇軾與子過離惠,與家人痛苦訣別。
蘇軾携過先西行至廣州,再逆西江行至廣西境界,五月十一日,與弟轍相遇於滕州,自是同行至雷州。七月二日,蘇軾到昌化軍。儋州為蠻荒之地,蘇轍居桄榔林中。
蘇軾在儋州大量撰寫「和陶詩」,其它作品,如《獨覺》、《觀棋》、《北淪江放魚》等詩,都已提升自己心境漸入涅槃境界。從惠州至儋州,除繼續修改《易傳》、《論語》外,又作《書傳》十二卷。著《志林》,未完稿。
若說在黃州時,是蘇軾的「悟道期」,在儋州,蘇軾已經進入「入道期」,清楚的知道豁然開朗、無憂無喜的內涵真意。
元符元年(1098)戊寅,蘇軾六十三歲。
《續資治通鑒長編》元符元年(1094) 戊寅二月壬辰(13日)紀事:「知虔州鍾正甫言:「伏聞朝廷以司馬光、呂公著、蘇軾、蘇轍等悖逆罪狀,命官置局,編錄成書,以正邦刑,為世大戒。……。」本年,朝廷有人開始將司馬光、呂公著、蘇軾、蘇轍等悖逆罪狀,命官置局,編錄成書。
三月癸酉(24日),蘇轍移循州安置。九月庚戍(初五),秦觀移送雷州編管。
元符二年(1099)己卯,蘇軾六十四歲。四川友巢谷至循州探訪蘇轍,再往儋州探訪蘇軾,途中病故於新州。閏九月姜唐佐來從學。年尾,劉沔過海呈所編錄蘇軾詩文二十卷以就正。
元符三年(1100)庚辰,蘇軾六十五歲。正月,蘇軾撰《記養黃中》、《節飲食說》。己卯(12日)哲宗卒,徽宗繼位。庚辰(13日),赦天下。二月,以徽宗登極恩移廉州安置,弟轍移永州。五月中,告命下,量移廉州。七月四日,蘇軾至廉州(今廣西合浦)。七月二十四日,告命下,授舒州團練副使、永州安置。蘇軾離廉,於九月下旬至廣州,與與邁、迨及孫等會合,逆北江上行。抵英州,得旨復朝奉郎,提舉成都府玉局觀,得任意居住。弟轍得旨奉祠,往潁昌居住。
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辛巳,蘇軾六十六歲。正月初一,蘇軾在韶,至南雄州過嶺。四月底至當塗。五月一日,舟至金陵,前往真州。本欲赴潁昌隨弟轍居,俄聞時論已變,自度不可居近京之地。覆弟轍二月二十日簡,報將渡江往常州住孫氏宅。蘇軾至金山,李龍眠畫子瞻照留寺,蘇軾《自題金山畫像》云:「心似已灰之木,身如不繫之舟。問汝平生功業,黃州惠州儋州。」此詩道出蘇軾此時的人生最後心境與意境。
六月初,體中微不佳,始病。蘇轍《祭亡兄端明文》載:「秋暑渡江,宿瘴乘之。」《梁溪漫志‧東坡嬾版》載:「東坡北歸至儀真得暑疾,止於毗陵顧塘橋孫氏之館,氣寢上逆不能臥。……。」蘇軾《乞致仕啟》云:「至真州瘴毒大作。」六月初,蘇軾在真州酷暑得瘴,並急速惡化。蘇轍《亡兄子瞻端明墓誌銘》云:「公始病,以書屬轍曰:『即死,葬我松山下,子為我銘。』」
蘇軾自潤州赴常,《邵氏聞見後錄》載:「東坡自海外歸毗陵,病暑,著小冠,披半臂,坐船中。夾運河岸,千萬人隨觀之。東坡顧坐客曰:『莫看殺軾否?』其為人愛慕如此。」舟至奔牛埭,錢世雄來迎,蘇軾以《易傳》、《書傳》、《論語說》相託。本月,蘇軾上表請老,以本官致仕。
七月,病毒轉甚。十八日,命諸子侍側。蘇轍《亡兄子瞻端明墓誌銘》云:「未終旬日,獨以諸子侍側曰:「吾生無惡,死必不墜,慎無哭泣。」以怛化問以後事,不答,湛然而逝,時七月丁亥也。」蘇軾於宋徽宗建中靖國元年(1101)辛巳七月丁亥(二十八日),歿於常州租寓孫氏館。
崇寧元年(1102)四月,先是邁、迨、過護軾柩經淮泗赴汝州,邁途中往京師遷繼母王閏之柩。蘇軾夫妻葬於今河南郟縣三蘇園。其位址,見圖109、110。
蘇軾與常州、宜興之緣,仔細分析,大約基於下列因素:
第一:友人緣分。
嘉祐二年(1057)丁酉,蘇軾二十二歲。三月丁亥(十一日)蘇軾、蘇轍中進士。皇帝賜瓊林宴上,同門進士蔣之奇約同卜居陽羨。蔣之奇為宜興人,向蘇軾說明、推薦未來同卜居陽羨。
熙寧六年(1073)癸丑,蘇軾三十八歲。春,蘇軾嫁甥女(姊女)予宜興單錫。《咸淳毗陵志‧人物二》載:「單錫字君賜,登嘉祐二年第,明陰陽圖緯星歷,讀書無不該貫,與東坡為同年進士,坡愛其賢以女兄之子妻之。來宜興每寓其家,錫卒坡祭以文,從子發舉八行科,有《風土記》傳於世孫時。」蘇軾與單錫友情甚佳,單錫住宜興。蘇軾曾在杭州任通判、知州,在湖州任知州,並多次依令巡遊各處賑災,故經常至宜興,並與單錫交往。
《梁溪漫志‧東坡卜居陽羨》載:「建中靖國元年東坡自儋北歸,卜居陽羨,陽羨士大夫猶畏而不敢與之遊,獨士人邵民瞻從學於坡,坡亦喜其人,時時相與杖策過長橋、訪山水為樂。邵為坡買一宅,為錢五百緡,坡傾囊僅能償之。卜吉入新第。既得日矣,夜與邵步月,偶至一村落,聞婦人哭聲極哀,坡徙倚聽之曰:異哉,何其悲也!豈有大難割之愛觸於其心歟?吾將問之。遂與邵推扉而入,則一老嫗,見坡泣自若,坡問嫗何為哀傷至是,嫗曰:吾家有一居,相傳百年,保守不敢動,以至於我。而吾子不肖,遂舉以售諸人,吾今日遷徙來此,百年舊居一旦訣別,寧不痛心?此吾之所以泣也。坡亦為之愴然,問其故居所在,則坡以五百緡所得者也。坡因再三慰撫,徐謂之曰:嫗之舊居乃吾所售也,不必深悲,今當以是屋還嫗。即命取屋券對嫗焚之,呼其子命翌日迎母還舊第,竟不索其值。坡自是遂還毗陵,不復買宅,而借顧塘橋孫氏居暫憩焉。是歲七月坡竟歿於借居。前輩所為類如此,而世多不知,獨吾州傳其事云。」【註】此文章所述及的時間不對,蘇軾北歸至常州而歿,不可能再至宜興。然邵民瞻為蘇軾友乃為真,宜興北側尚有邵民瞻所住的村莊,也留有許多有關的故事。
另有錢世雄多與蘇軾有往來。依《全宋文》所述錢世雄如下:錢世雄,字濟明,號冰華先生,常州晉陵(今江蘇武進)人。嘗爲吳興尉(《參寥子詩集》卷四《同吳興尉錢濟明南溪泛舟》)。哲宗元祐二年(一○八七),爲瀛州防禦推官。五年,權進奏院戶部檢法官(《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三九四)。通判蘇州(《龜山集》卷二五《冰華先生文集序》)。從蘇軾遊,與釋道潜、范祖禹、鄒浩有交往。有《冰華先生文集》,已佚。《吳興備志》卷七有傳。
鎮江柳錦(子玉),亦與蘇軾想好。字子玉,寓居鎮江。北宋著名書法家,善作詩及行草書。蘇東坡堂妹夫柳仲遠之父,與東坡善!
米芾為著名書畫家和文物鑒賞家,與蘇軾、黃庭堅、蔡襄並稱宋代四大家,與蘇軾友。米芾晚年居潤州丹徒(今屬江蘇),築有山林堂。蘇軾北歸過鎮江,與米芾多有交往。
第二、宜興所在位置的優越性。
最狹義的江南,在宋代應該是從揚州起,往南過常州(包括今宜興、江陰、無錫)、蘇州、湖州、秀州、杭州到紹興。宋代時期,嶺南、福建都還沒有發達起來。狹義的魚米之鄉大約就是指上述地方了。其中大運河是交通主幹線。由於位處長江、錢塘江出海口,水不匱乏,因此多湖、多溪,連在一起就成了網狀水道。大運河左側有一個太湖,太湖左側是宜興,古陽羨多丘陵、平地、河流、氿,風景秀麗、魚米之鄉,且區域不在南來北往的主線道上,偏在太湖西側,來往江南的政府要員都是沿著運河主線道南下。居住在宜興既可以避過各種不必要的逢迎阿諛,又能享受到江南風光、魚米江南的躬耕歸隱生活。
第三、江南美好印象。
自唐代開始,歌頌江南的詩詞文持續不斷,風景美麗、處處臨水、有魚有米、富甲一方。
(唐)韋莊《菩薩蠻‧人人盡說江南好》云:「人人盡說江南好,遊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於天,畫船聽雨眠。壚邊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
(唐)溫庭筠《望江南‧梳洗罷》云:「梳洗罷,獨倚望江樓。過盡千帆皆不是,斜暉脈脈水悠悠。腸斷白蘋洲。」
(唐)皇甫松《夢江南‧蘭燼落》云:「蘭燼落,屏上暗紅蕉。閒夢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瀟瀟。人語驛邊橋。」
(五代)李煜《望江南‧閒夢遠》云:「閒夢遠,南國正芳春。船上管弦江面淥,滿城飛絮輥輕塵。忙殺看花人!閒夢遠,南國正清秋。千里江山寒色遠,蘆花深處泊孤舟,笛在月明樓。」又《憶江南·多少恨》云:「多少恨,昨夜夢魂中。還似舊時游上苑,車如流水馬如龍。花月正春風。」
(晚唐)韋莊《菩薩蠻》云:「人人盡說江南好,遊人只合江南老。春水碧於天,畫船聽雨眠。壚邊人似月,皓腕凝霜雪。未老莫還鄉,還鄉須斷腸。」
江南煙雨,配合柳絮迎風,再加上「江南梅熟日,夜船吹笛雨瀟瀟。人語驛邊橋。」凡到過江南者,都想久居江南。未到江南者,亦多在夢中嚮往。蘇軾兩次在杭州任職、一次在湖州任職,加上江南朋友多,自然喜歡寓居江南。
第四、常州市區(晉陵)是南下杭州的中繼站。蘇軾經過常州十餘次。
一、熙寧三年(1070)庚戍,蘇軾三十五歲。蘇軾任杭州通判,八月上中旬離京。十一月初至潤州(鎮江),十一月三日,蘇軾遊金山,夜宿金山寺。後自金山放船至焦山。登北固山,遊甘露寺。十一月中旬過常州至蘇州,遊虎丘。蘇州報恩寺重造古塔,捨以銅龜子,或為此時事。十一月二十八日到杭州通判任。【註】第一次過今常州市。
二、熙寧六年(1073)癸丑三月,蘇軾三十八歲。蘇軾姊女嫁予宜興單錫,蘇軾當隨去宜興(此時,宜興屬常州)。《萬姓同譜‧單錫》載:「錫字君賜,宜興人。明隂陽圖緯星厯之學,與蘇軾同年進士,軾愛其賢,以女兄子妻之。來宜興,毎遇其家從子子發舉八行科,有風土記傳,世孫時亦舉進士,擢監察禦史,上封事言飲酒擊毬二事。孝宗喜謂輔臣曰:擊毬,朕放下多時。飲酒,朕當自戒。」【註】第一次至宜興。
三、熙寧六年(1073)癸丑十月,蘇軾以轉運司檄,往常、潤、蘇、秀賑濟飢民。先至秀州,再過蘇州。至常州無錫(宋屬常州),至惠山,登絕頂望太湖。除夕,野宿常州城外。【註】第二次過今常州市。
四、熙寧七年(1074)甲寅,蘇軾三十九歲。正月初一,過丹陽,正月初二抵潤州。在潤州,遊焦山、金山,並與柳子玉、俞康直、劉道原來往。柳子玉寓居潤州,其子柳仲遠娶蘇軾堂妹,蘇軾或常至柳子玉家探訪。五月中下旬,蘇軾南下至常州,遊太平寺觀牡丹。見錢濟明。【註】第三次過今常州市。
五、常州完事後,蘇軾至宜興,探訪單錫家。再過太湖至無錫,途中撰《無錫道中賦水車》。過蘇州與劉述會虎丘。六月初,回到杭州。蘇軾舟行運河,如無事耽閣,每日可行走約四十公里。【註】第二次至宜興。
六、熙寧七年(1074)甲寅,蘇軾三十九歲。九月,蘇軾得知密州告。至蘇州,州守王規甫席上,為歌者賦《阮郎歸》。十月過晉陵,見沈東老之子偕。另為單錫撰《單同年求德興俞氏聚遠樓詩三首》【註】撰於晉陵(常州市區)或宜興,無跡可尋。十月,再至潤州,與胡宗愈、孫洙、王存會多景樓。【註】第四次過今常州市。
七、元豐二年(1079)己未,蘇軾四十四歲。三月罷徐州,以祠部員外郎、直史館知湖州軍州事。自徐州南下,四月中過京口,弔萬松岡刁約墓。過無錫,與道潛、秦觀遊惠山,贈惠山僧惠表及錢道人詩。過松江,與關景仁(彥長)、徐安中會於垂虹。二十日,到湖州任。【註】第五次過今常州市。
八、元豐二年(1079)己未,蘇軾四十四歲。七月二十八日,因烏臺詩案,中使皇甫遵到湖州勾攝蘇軾前來御史臺。罷湖州。就逮乘舟過太湖北行,過常州、潤州,過江北行。過常州時應為八月初。【註】第六次過今常州市。
九、元豐七年(1084),蘇軾四十九歲。蘇軾貶居黃州,三月九日量移汝州告命下。四月初離黃。六月底抵金陵,八月中旬,抵真州。九月上旬,抵常州,再至宜興買田。賦《菩薩蠻》、《買田陽羨吾將老》。十月中上旬,回至常州(今常州市區)。再去鎮江,北行往汝州方向。【註】第七、八次過今常州市。【註】第三次至宜興。
十.元豐八年(1085),蘇軾五十歲。在南都,蘇軾獲准退休並居住常州。三月上旬,蘇軾離南都。五月一日,留題揚州竹西寺。五月二十二日回常州,與孟震同遊報恩寺。或曾至宜興。六月中旬,告下,蘇軾復朝奉郎,起知登州軍州事。蘇軾離常州,赴潤州,至真州,携家眷,北上揚州,赴登州。【註】第九、十次過常州市。【註】第四次至宜興。
十一、元祐四年(1089),蘇軾五十四歲,自汴京赴杭州任職太守。自汴河南下。六月二十一日過常州,道由無錫洛社,歸宜興。再回蘇州,過秀州。七月三日至杭州。【註】第十一次過今常州市。【註】第五次至宜興。
十二、元祐四年(1090)八月上中旬,蘇軾自杭州至宜興,短暫探訪。【註】第六次至宜興。
十三、元祐六年(1091),蘇軾五十六歲。正月,除史部尚書,二月改翰林學士承旨。三月起程。三月十八日五鼓,船泊吳江。當晚到蘇州。三月二十八日過常州,遊太平寺。四月初至潤州。【註】第十二次過今常州市。
十四、元祐七年(1092),蘇軾五十七歲。蘇軾以龍圖閣學士、左朝奉郎、知揚州軍州事充淮南東路兵馬軡轄。八月二十二日,蘇軾以兵部尚書、龍圖閣學士除兼侍讀。八月末,蘇軾過常州至宜興,行臨溪道中,見邑令張堂。九月二日,蘇軾離宜興、過常州,北去汴京。【註】第十二、十三次過今常州市。【註】第七次至宜興。
十五、建國元年(1101),蘇軾六十六歲。蘇軾自嶺南貶居地北歸。五月一日,舟至金陵。往真州,並來往金山。六月初,體中微不佳。蘇轍《亡兄子瞻端明墓誌銘》云:「公始病,以書屬轍曰:『即死,葬我嵩山下,子為我銘。』轍執書哭曰:『小子忍銘吾兄!』」蘇軾決定歸常州,賃孫氏公館。蘇軾在金山作水陸法會,中旬至常。七月二十八日,卒於孫氏館。次年三子邁、迨、過移靈至汝州,葬於今河南郟縣三蘇墳。【註】第十四次到今常州市。
█蘇軾來往經過今常州市區次數,依上文獻資料判斷,約計十四次;蘇軾至宜興至少七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