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軾書法

宋蘇軾《石鍾山》記

宋蘇軾《石鍾山》記

李常生

蘇軾約於元豐七年(1084)四月上旬離開黃州,順江後登陸下行。此次轉任汝洲團練副使,似乎並不需要趕時間,或者大宋朝廷也未嚴格規定新官職報到日期。蘇軾帶領全家大小,邊行邊遊,先至廬山,再至筠州與弟轍相處十日;返廬山後,在山中登尋廬山面目,又隨子邁乘舟入石鐘山穴,傾聽與尋覓石鐘聲的究竟。再順江下行,過池州、銅陵、當塗,至金陵,與王安石共度旬日,恩怨盡除,再經真州、常州,至宜興訪友、買田。之後北上循運河、汴河往北至汝洲行。元豐八年(1085)至南都,然蘇軾乞居常州,獲朝廷恩准,蘇軾再南行,於五月二十二日至常州貶所,原欲終老常州,然六月下旬,誥下,復朝奉郎,起知登州軍州事。蘇軾再領全家老少北上循運河、海州、密州、萊州至登州赴任,抵登州時,已是元豐八年(1085)十月十五日,然當月二十日,即以禮部郎中召還。十一月初再離登赴京。自黃州出發,至抵登州,行程共計費時一年又六個半月。登州任職五日,遂又誥下,以禮部郎中召還。此次轉任行程乃蘇軾一生中,時間最長久的一次,來來回回,總計路程接近3400公里。對於蘇軾而言,不趕時間,恰好得以遊山玩水、訪友敘舊,且在宜興買田,萌生歸隱之意,整體心境上,獲准常州居住,是蘇軾最快樂的一段時光。然蘇軾至登州任太守,五日隨即誥命任京職,不祥之兆再度籠身。

蘇軾《石鐘山記》文云:「元豐七年六月丁丑(初九),余自齊安舟行適臨汝, 而長子邁將赴饒之德興尉, 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鐘者。寺僧使小童持斧,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硿硿焉,與固笑而不信也。」【註】元豐七年(1084)六月作於湖口。

石鐘山位於今鄱陽湖出口處岸左(西),臨九江市區處,已成旅遊景點。山體不大,然地形險峻,面湖處呈懸崖狀,臨水處有多處洞穴,蘇軾攜同子邁乘小舟近入洞穴詳查「鐘」山出處,後有所獲而喜。今當地人有說,蘇軾所探之石鐘山為北方約半里地之另一石鐘山,此說仍待考。

蘇軾《石鐘山記》全文如下:

「《水經》云:『彭蠡之口,有石鐘山焉。』酈元以為下臨深潭,微風鼓浪,水石相搏,聲如洪鐘。是說也,人常疑之。今以鐘磬置水中,雖大風浪,不能鳴也,而況石乎?至唐 李渤始訪其遺蹤,得雙石於潭上,扣而聆之,南聲函胡,北音清越,桴止響騰,餘韻徐歇。自以為得之矣。然是說也,余尤疑之。石之鏗然有聲者,所在皆是也,而此獨以鐘名,何哉?

元豐七年六月丁丑,余自齊安舟行,適臨汝,而長子邁將赴饒之德興尉,送之至湖口,因得觀所謂石鐘者。寺僧使小童持斧,於亂石間,擇其一二扣之,硿硿焉。餘固笑而不信也。至其夜,月明,獨與邁乘小舟,至絕壁下。大石側立千尺,如猛獸奇鬼,森然欲搏人;而山上棲鶻,聞人聲亦驚起,磔磔云霄間;又有若老人欬且笑於山谷中者,或曰:「此鸛鶴也。」余方心動欲還,而大聲發於水上,噌吰如鐘鼓不絕,舟人大恐。徐而察之,則山下皆石穴罅,不知其淺深,微波入焉,涵澹澎湃而為此也。舟回至兩山間,將入港口,有大石當中流,可坐百人,空中而多竅,與風水相吞吐,有窾坎鏜鞳之聲,與向之噌吰者相應,如樂作焉。因笑謂邁曰:『汝識之乎?噌吰者,周景王之無射也;窾坎鏜鞳者,魏莊子之歌鐘也;古之人不餘欺也!』

事不目見耳聞,而臆斷其有無,可乎? 酈元之所見聞,殆與餘同,而言之不詳。士大夫終不肯以小舟夜泊絕壁之下,故莫能知;而漁工水師,雖知而不能言;此世所以不傳也。而陋者乃以斧斤考擊而求之,自以為得其實。餘是以記之,蓋嘆酈元之簡,而笑李渤之陋也。」

石鐘山山體不大,但隱於蠡湖出口處西側已數千年,山小然險峻足矣。大陸的《語文課本》中有《石鐘山記》,教導讀者凡是必窮其實,追根究底,方得了解其真相,而不隨波逐流。本質上做事、研究學問,必然要有此種精神。蘇軾是為蘇軾,乃真蘇軾也。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蘇軾《石鐘山記》書法,本幅尺寸為46.6×76.4公分。收藏著錄:故宮書畫錄(卷八),第四冊,頁166。書法末,蘇軾題字為撰於「元祐二年二月」時蘇軾官於京城。

臺北故宮博物院藏蘇軾《石鐘山記》書法真跡如右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