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翔開元寺僧
祥宏講夷堅 2021/11/18刊
宋代段子:煉金煉銀,古代道家經常幹的事。這故事說兩位僧人有煉金的妙方,他們把方子傳給了蘇軾,蘇軾又被迫傳給了上司陳希亮,結果陳希亮因煉金而亡。
【原文】
蘇東坡為鳳翔僉判日,好往開元寺觀壁畫。有二老僧出,揖之曰:“小院在近,能一行相訪否?”坡欣然過之。
僧曰:“吾平生好藥術,得一奇方,以朱砂化淡金為精金,當傳人,而患無可授予者。知公可傳,故願奉。”坡曰:“吾好此術,雖得之,恐不能為!”僧曰:“此方知而不可為,公若不為,正可傳也。”時陳希亮少卿守鳳翔,平生溺于黃白,屢從此僧求之,僧不與。坡曰:“陳公求而師不與,吾不求而得,何也?”僧曰:“正以陳公不能不為,故不與也。昔吾嘗以授人,有為之即死者、有失官者、有遭喪者,以是不敢輕與以害人。”即出一書曰:“此中皆名方,其一則化金者,知公不肯輕作,亦勿輕以傳,如陳卿尤不可也。”坡許諾。
歸視其方,每淡金一兩,隨其分數,如不足一分,輒以丹砂一錢,益雜諸藥,入幹鍋中煆鎔,即傾出金砂,俱不耗,但其色深淺斑斑相雜,當再烹之,須色勻乃止。坡後與陳語,偶及之,曰:“近已得其方矣。”陳驚扣所自,固請焉,不得已與之,試之良驗。坡悔曰:“軾非惜方,惜負僧耳,願公勿復為。”陳漫應曰:“諾。”未幾,坐受鄰郡酒罷去,旋捐館。
後十五年,坡謫居黃州,見其子慥曰:“先人既失官居洛,無以買宅,遂大作此金,竟病指癰而歿。”乃知僧言不妄雲。
【白話文字版】
蘇東坡做鳳翔府(今陝西同名地)簽判的時候,喜歡去當地的開元寺參觀壁畫。有一天,他又去了寺裡,兩位老僧出來跟他見禮作揖,說道:“我們的小寺院就在附近,您能隨我們一顧嗎?”東坡欣然隨往。
到了寺中,一僧說道:“我平生喜好藥術,得到一個奇方,是用朱砂把含金量低的淡金轉化為純金,這方子應該有人傳下去,但我擔心沒有合適的傳人。我知道您是可傳之人,所以願意奉獻。”東坡說:“雖然我也好藥術,即使得到您的方子,恐怕我也不會去煉純金!”僧人說:“這方子知道即可,但不要真去煉,您要是真的不去煉金,正可以傳給您。”
當時陳希亮少卿做鳳翔府太守,他平生沉溺于煉造黃金白銀,曾經多次向這僧人請求此方,僧人一直沒給。東坡說:“陳公請求半天,師父沒給,我沒請求卻得到了,這是為何呢?”僧人說:“就因為陳公得到後肯定會真煉,所以才不給他。以前我曾經把此方傳給別人,有人真去煉金,馬上有死的、有丟官的、有人親人去世的,所以我就不敢輕易傳人,以免害人。”說著話,僧人當即拿出一本書說:“這裡面記載的都是名方,其中一則就是煉化純金的,我知道您是不肯輕易實操的,也就請您不要輕易外傳,尤其不要傳給陳太守。”東坡答應下來。
東坡拿到方子後細看,簡單說,其方法是每淡金一兩算作一份,分成若干份,如果有不足一份的,就用丹砂一錢,再加上其他一些藥,都放入幹鍋中煆煉熔化,之後倒出金砂,金子都不會耗損,只是倒出來“金砂”的顏色顯得深淺斑斑,相雜在一起,這“半成品”需要再次火煉,必須要到顏色均勻為止。
東坡後來跟陳希亮聊天,偶然說到此方,東坡說:“我最近得到那煉金的方子了。”陳希亮吃驚的扣問東坡是從哪裡得來的,而且執著的一定要東坡把方子告知,東坡不得已,把方子給了陳希亮,一試驗,果然奏效。東坡後悔的說道:“蘇軾我並不是可惜這方子,只可惜我辜負了僧人的囑託,我希望陳公你不要再試。”陳希亮隨便答應道:“好的。”沒過多長時間,陳希亮得到一個罪名:接受鄰郡有人送酒的賄賂,他因此被罷官,很快就去世了。
十五年以後,東坡被貶官住在黃州(今湖北黃岡),有一回見到了陳希亮的兒子陳慥,陳慥說:“我父親丟掉官職後是住在洛陽,沒錢買住宅,於是就用那個方法煉造了很多金子,結果他手指發了膿瘡,後來就死了。”由此知道僧人還真不是瞎說。
【祥宏點評】:這故事聽起來,蘇東坡有點問題,自己做出的承諾不當回事嗎?另外這僧人也是,既然知道這東西害人,幹嘛還要傳?是成心要害人嗎?鳳翔府,在宋代屬秦鳳路(與永興軍路又組成了陝西路);僉判,即簽判,簽書判官廳公事的簡稱。為宋代各州幕職,協助州長官處理政務及文書案牘;鳳翔開元寺,唐代時為著名寺院,其中有吳道子、王維的畫作,所以蘇軾要去觀瞻,現已不存;捐館,指去世;陳希亮(1014-1077年),字公弼,嘉佑八年(1063年)正月,任鳳翔府知府,是蘇軾的上司。宋英宗即位,遷任太常少卿。據歷史記載,陳希亮有政聲,似與蘇軾有矛盾。陳慥為陳希亮第四子;這故事有些稀奇,按說僧人是不會去煉黃白之物的,這通常是道家所為。
蘇轍《龍川略志‧燒金方術不可授人》亦載:
李常生錄 2021/11/18
予兄子瞻嘗從事扶風,開元寺多古畫,而子瞻少好畫,往往匹馬入寺,循壁終日。有二老僧出揖之,曰:「小院在近,能一相訪否?」子瞻欣然從之。僧曰:「貧道平生好藥術,有一方能以硃砂化淡金為精金。老僧當傳人而患無可傳者,知公可傳,故欲一見。」子瞻曰:「吾不好此術,雖得之,將不能為。」僧曰:「此方知而不可為,公若不為,正當傳矣。」
是時,陳希亮少卿守扶風,平生溺於黃白,嘗於此僧求方,而僧不與。子瞻曰:「陳卿求而不與,吾不求而得,何也?」
僧曰:「貧道非不悅陳卿,畏其得方不能不為耳。貧道昔嘗以方授人矣,有為之即死者,有遭喪者,有失官者,故不敢輕以授人。」即出一卷書,曰:「此中皆名方,其一則化金方也。公必不肯輕作,但勿輕以授人。如陳卿,慎勿傳也。」子瞻許諾。歸視其方,每淡金一兩,視其分數不足一分,試以丹砂一錢益之,雜諸藥入甘鍋中煅之,鎔即傾出,金砂俱不耗,但其色深淺班班相雜,當再烹之,色勻乃止。
後偶見陳卿,語及此僧,遽應之曰:「近得其方矣。」陳卿驚曰:「君何由得之?」子瞻具道僧不欲輕傳人之意,不以方示之。陳固請不已,不得已與之。陳試之良驗,子瞻悔曰:「某不惜此方,惜負此僧耳,公慎為之。」陳姑應曰:「諾。」未幾,坐受鄰郡公使酒,以贓敗去。子瞻疑其以金故,深自悔恨。後謫居黃州,陳公子慥在黃,子瞻問曰:「少卿昔竟嘗為此法否?」慥曰:「吾父既失官至洛陽,無以買宅,遂大作此。」然竟病指痈而沒,乃知僧言誠不妄也。後十餘年,謫居筠州。有蜀僧儀介者,師事克文禪師。文之所至,輒為修造,所費不貲,而莫知錢所從來。文祕其術,問之,不以告人。介與省聰禪師善,密為聽道其方,大類扶風開元僧所傳。然介未嘗以一錢私自利,故能保其術而無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