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創立中華徵信所企業,草創期 (1966至1980)

305 不動產估價業務

305 不動產估價業務

台灣真正第一家不動產鑑定公司是—中國不動產鑑定中心,於民國64年取得第一張不動產鑑定公司執照。後來國內不動產鑑定業的後續發展,大部份也是從「中華徵信所」與「中國不動產鑑定中心」這兩個系統衍生出去的。

早期由於市場才開始,所以沒有經驗及參考的方向,當然更沒有所謂專業的組織型態來經營估價業務。這一時期的另一特色是由政府組成的估價機構來承辦所有的不動產估價業務,如中國生產力中心及聯合徵信小組。

民間業者要想打進這個市場確實不容易,這一階段的中華徵信所能承做估價的業務,算是不容易的。段因經歷過第一波的房地產景氣高峰,土地的價值已普遍受到矚目及重視,有更多的民間業者開始加入此不動產鑑價的行業,也讓整個產業的規模更為擴大。

民間第一家領有執照的專業鑑定公司正式成立草創萌芽—中國不動產鑑定中心。中國不動產鑑定中心初期的估價作業,參考日本模式的查估架構,有計畫性的培養估價的專業人才,同時也自行辦理內部的估價師考照制度,是國內最早有估價師考照的起源,在當時也是專業不動產估價的主流,所培養出來的估價人才,相當優秀至今仍為鑑價界的權威性人物。約在民國六十九年,分支出去有–泛亞不動產鑑定。這時期的特色是民間專業不動產鑑定業者逐漸發光,人才的培育也受到相當的重視,奠定了日後鑑定業的專業人的典範。

第二波房地產的景氣高峰在1973年(民國63年)與1980年(民國69年),不動產鑑價業者扮演著房地產價格的重要角色受到房地產界的肯定。所以不動產鑑定業正式進入成長。

中華徵信所所屬之中華不動產鑑定中心股份有限公司於1980年(民國69年)1月21日奉經濟部頒發股份有限公司北市建商設字第144183號公司執照,於同年5月8日奉臺北市政府頒發北市建一公司(69)字第120434號營利事業登記證,登記所營事業為國內外土地暨其定著物之估價,原中華徵信所承辦之不動產估價業務轉由本中心承辦。為當時台灣地區唯一具有權威專營不動產估價業務之機構,其業務遍及全省。中華不動產鑑定中心提供之不動產估價報告,深獲國內各公私民營機構團體個人各級法院及國內外各金融機構財團法人之信賴並普遍使用。

中華徵信所因有工商徵信通訊社,無論在房地產市場動態或國內外產經動態,俱能密切配合發揮最大功能,為台灣各工商界團體個人、各級法院、國內外金融機構財團法人,提供公正、合理、迅速與最熱忱的服務。

中華徵信所企業以「徵信業務」開啟,逐步發現動產與不動產估價事業能夠創造更多利益與產值,遂以徵信、估價為重心打好企業成功之基石,逐漸讓中華徵信所屹立於台灣,並成為同業中之標誌性企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