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襄

宋蔡襄《自書謝表並詩卷》

宋蔡襄《自書謝表並詩卷》

本卷典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本幅尺寸24.8×107.9公分。

釋文:臣襄伏蒙陛下特遣中使賜臣御書一軸。其文曰御筆賜字君謨者。臣孤賤遠人。無大材藝。陛下親灑宸翰。推著經義。俾臣佩誦。以盡謨謀之道。事高前古。恩出非常。臣感懼以還。謹撰成古詩一首。以敘遭遇。干冒聖慈。臣無任荷戴兢榮之至。朝奉郎起居舍人知制誥權同判吏部流內銓上騎都尉賜紫金魚袋臣蔡襄上進。皇華使者臨清晨。手開寶軸香煤新。沿名與字發深旨。宸毫灑落奎鈎文。精神高遠照日月。勢力雄健生風雲。混然器質不可寫。乃知學到非天真。緘藏自語價希代。誰顧四壁嗟空貧。臣聞帝舜優聖域。臯陶大禹為其鄰。吁俞敕戒成典要。垂覆後世如穹旻。陛下仁明加舜禹。豪英進用司鴻鈞。臣襄材智最駑下。豈有志業通經綸。獨是丹誠抱忠朴。常欲贊奏上古珍。又聞孔子春秋法。片言褒貶賢愚分。考經內省莫能稱。但思至理書諸紳。乾坤大施入洪化。將圖報効無緣因。誓心願竭謨謀義。庶裨萬一唐虞君。

文及甫題跋:大觀三年(一一0九年)仲冬上休曰。青社郡舍之簡政堂觀。河南文及甫書。

鮮于樞題跋:鮮于樞獲觀謹題。蔡忠惠公書。為趙宋法書第一。此玉局老語也。今觀此帖。藹然忠敬之意。見於聲畫。又不可與茶錄牡丹譜同日言也。鮮于樞獲觀謹題。

吳寬題跋:長洲吳寬題。名重當時。上嘗令寫大臣碑誌。則以例有資利辭。曰。此待詔職也。與待詔爭利可乎。力不從。竟已。其人品如此。其書之莊重。凡落筆皆然。豈以御前表疏始不茍耶。謙齋宮傅先生。得此甚加珍惜。蓋非特重其書。重其人也。長洲吳寬題。

蔡襄簡介

蔡襄(1012年3月7日-1067年9月27日),字君謨。興化軍仙游縣唐安鄉連江裡青澤亭境蔡坑(今福建省仙遊縣楓亭鎮九社村蔡坑自然村)人。北宋名臣,書法家、文學家、茶學家。

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年),蔡襄登進士第,先後任館閣校勘、知諫院、直史館、知制誥、龍圖閣直學士、樞密院直學士、翰林學士等職,在朝為諫官時,以直言著稱。後數度外出,曆知泉州、福州、開封府事。宋英宗即位後正授三司使,再以端明殿學士出知杭州。治平四年(1067年),蔡襄逝世。累贈少師,諡號「忠惠」。

蔡襄為官正直,所到之處皆有政績。在福州時,去民間蠱害;在泉州時,與盧錫共同主持建造洛陽橋;在建州時,倡植福州至漳州七百里驛道松,主持製作北苑貢茶“小龍團”。所著《茶錄》總結了古代制茶、品茶的經驗;《荔枝譜》則被稱讚為「世界上第一部果樹分類學著作」。蔡襄的詩文清妙,書法渾厚端莊,淳淡婉美,自成一體,為“宋四家”之一。有《蔡忠惠集》等傳世。

閩地雋才

宋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二月十二日(1012年3月7日),蔡襄出生于仙游縣唐安鄉依仁裡赤湖蕉溪(今仙遊縣楓亭鎮九社村五星自然村榮林坑),尋隨父親蔡琇遷居仙游縣唐安鄉連江裡青澤亭境牛歇亭山東麓(今仙遊縣楓亭鎮九社村蔡坑自然村王厝)。蔡襄的母親盧氏,是惠安名士盧仁之女。

蔡襄童年時受到外祖父盧仁的嚴格教育。他十五歲參加鄉試,十八歲游京師,入國子監深造。宋仁宗天聖八年(1030年),參加開封鄉試,獲第一名。

天聖九年(1031年),蔡襄登進士第十名。次年,授漳州軍事判官,在職四年。後歷任西京留守推官、館閣校勘等職。

慶曆三年(1043年),大臣范仲淹、富弼、韓琦、杜衍同時執政,歐陽修、王素、餘靖同為諫官,蔡襄作詩稱賀,受歐陽修等三人舉薦,被宋仁宗任命為「知諫院」。他遇事從不回避,奏疏忠誠懇切,大都關係天下利弊、一時緩急。

蔡襄認為國家安危取決於人事,君主要知人善任、辨別邪正。由於有蔡襄這樣的人直言敢諫,那些權貴心懷畏懼,多有收斂。

數知福泉

慶曆四年(1044年),調知福州。慶曆六年(1046年)秋,改任福建路轉運使。

蔡襄在福州時,見百姓患病不就醫而向巫覡求拜,多為蠱毒所害,撰《聖惠方後序》,刊刻於碑,勸病者就醫治療,並採取措施,取締巫覡,「禁絕甚嚴,凡破數百家,自後稍息。」蔡襄還撰《福州五戒文》,以戒除陋俗。

蔡襄倡議官吏,發動百姓,從福州大義至泉州、漳州七百余裡的大道兩旁栽植松樹,蔭庇大道,故民謠歌頌道:「夾道松,夾道松,問誰栽之,我蔡公;行人六月不知暑,千古萬古搖清風。」

慶曆八年(1048年),蔡襄因父親去世而離職。

嘉祐元年(1056年),蔡襄再知福州。在任上勸學興善,傳播醫治蠱毒的藥方,教育民眾遵法為善,改變陋習,監督官吏深得民心。

宋仁宗至和、嘉祐(1054年-1063年)年間,蔡襄兩次知泉州,第一次自至和三年二月至嘉祐元年六月,第二次自嘉祐二年七月至嘉祐五年秋。蔡襄在泉州任上,首先整頓吏治。

當時晉江縣令章拱之貪贓枉法,蔡襄奏疏彈劾,把他革職為民。後朝廷發現這是冤案,蔡襄因而被貶。他又修建沿海州縣城池,加強軍事防備,教習舟船熟記水勢,防備海寇。

泉州城東郊有洛陽江,下游出海口江面寬五裡,有渡口名萬安渡。「每風潮交作,數日不可渡」,「沉舟被溺,死者無算」。並奏請減免漳、泉、興三州身丁錢一半,大大減輕民眾負擔。

蔡襄知泉州時期,連年發生旱災,他調動民力,加強水源管理,制定《龜湖塘規》,制止用水糾紛。他任轉運使期間又在郡南小烏石山訪得一泉,通知泉州地方官好好管理,供民眾飲用和灌田。

治平(1064年-1067年)年間,晉江縣令王克俊在摩崖刻“蔡公泉”三字以為紀念。

主管三司

皇祐三年(1051年),蔡襄回朝修《起居注》,參預政事。次年,遷任起居舍人、知制誥兼判注內詮。

嘉祐六年(1061年),蔡襄被授為翰林學士、權理三司使,主管朝廷財政。此時,宋廷財政入不敷出,「積貧」已深。蔡襄善於理財,「較天下盈虛出入,量入以制用。劃剔蠹,簿書紀綱,纖悉皆可法。」

【註】上文摘自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