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知相愛無盡時——情僧倉央嘉措小劄
李金坤 2021/12/22 刊
倉央嘉措(1683.03.01-1706.11.15),門巴族,六世達賴喇嘛,法名羅桑仁欽倉央嘉措,西藏歷史上著名的詩人、政治人物。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倉央嘉措生於西藏南部門隅納拉山下宇松地區烏堅林村的一戶農奴家庭,父親紮西丹增,母親次旺拉姆。家中世代信奉寧瑪派佛教。西藏信仰佛教,藏族人民相信輪回,所以在每一任達賴圓寂的時候,大家就會尋找在同一時期降生的嬰兒來繼承下一任達賴。康熙三十六年(1697年)被當時的西藏攝政王第巴·桑結嘉措認定為五世達賴的轉世靈童,同年在桑結嘉措的主持下在布達拉宮舉行了坐床典禮。倉央嘉措並不是從小就接受達賴的培養,對於教規森嚴的達賴生活非常不適應。加上藏族的政治階層全部把握在桑結嘉措的手裡,倉央嘉措雖然身為達賴,但無實權。這種受到約束的傀儡生活使年輕的達賴極為苦悶。苦悶之下倉央嘉措沉迷于文學,他的詩歌不受教規的約束,盡情抒發他自己對塵世的嚮往和熱愛,在他流傳於世的約60餘首詩歌裡,大多是描寫男女愛情的忠貞、歡樂和哀怨。
他身份尊貴,貴為西藏之王,卻有一顆不避世俗的心,嚮往自由、愛情、人世之樂。在佛的世界裡,他是一個“異類”,敢於突破世俗。在人的世界裡,他被稱為“世間最美的情郎”,敢於追求真愛。在藝術的世界裡,他是一朵奇葩,寫了許多流傳至今的詩句和情歌。倉央嘉措在西藏的歷史上,是一朵驚豔綻放的蓮花,是一段永恆不朽的傳奇。倉央嘉措,西藏六世達賴喇嘛,他既是宗教界的聖者,也是當時的王者,更是一位心中充滿浪漫情懷的詩人。
清康熙年間的六世達賴倉央嘉措活佛,是身披袈裟、心燃情火而集佛性與人性於一身的世所罕見之情僧。活佛要求六根清淨,而他卻六根纏身;在民眾眼中,活佛視女人是禍水、花劍、伐性之斧,而他卻愛女人如福源、天使、解語之花。他在給深愛的瑪姬阿米的情詩中寫道:“端居布達拉宮時,倉央嘉措稱上師。夜醉酒樓美女側,衲本人間一浪子。”又寫道:“住進布達拉宮,我是雪城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薩街頭,我是世界最美的情郎。”在這水火不相容的兩個世界裡,這位六世活佛陷入了進退維谷的兩難窘境之中:“曾慮多情損梵行,入山又恐誤傾城。世間安得雙全法,不負如來不負卿。”在愛情與色空的天平上,倉央嘉措就這般“痛苦並快樂著”。然而,活佛畢竟是活佛,經過激烈的思想鬥爭之後,他終究作出了一個驚世駭俗之舉,即:毅然決定辭去“活佛”這頂在佛界被視無比榮上的桂冠,要像初唐詩人盧照鄰《長安古意》“得成比目何辭死,願作鴛鴦不羨仙”那樣,遵從人性,回歸本真,重返俗世,甘為凡人,全身心地陶醉在溫柔之鄉的愛情世界裡。活佛如此做法,於佛界而言,簡直是大逆不道,天理難容,十惡不赦。於是布達拉宮中那些與倉央嘉措頗有宿怨之別有用心者,遂趁機密告朝廷,造謠滋事,無事生非,趁火打劫,落井下石,明箭暗槍,電閃雷鳴。於是,在倉央嘉措被押往朝廷途經青海湖時,被政敵拉藏汗秘密殺害,時年24歲。此外,關於他的結局,還有三種傳說:一是倉央嘉措在押解進京途中,病逝於青海湖;二是倉央嘉措被清帝囚禁於五臺山,抑鬱而終;三是好心的解差將倉央嘉措私自釋放,他最後成為青海湖邊的一個普通牧人,詩酒風流度完餘生。其實,鑒於當時布達拉宮嚴苛的宗教戒律與宮內外殘酷無情的政治鬥爭形勢,倉央嘉措被害當是最為可信的事實。倉央嘉措是政治鬥爭的犧牲品,也是佛傳宗教的犧牲品,更是雖死卻可“同情理解”身著袈裟的絕世情郎。
一個覺悟自願返俗、渴望人生自由、追求幸福愛情的天下情種、佛界情僧、一代活佛倉央嘉措,就這樣悲慘地死去了。他是沐浴著愛情的朝雲而來,映照著情愛的晚霞而去的。元好問《雁丘詞》說得好:“問世間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許。”湯顯祖更是說出了令人振聾發聵的驚天地、泣鬼神的豪情壯語:“生者可以死,死可以生;生而不可與死,死而不可復生者,皆非情之至也。”(《牡丹亭·題辭》)倉央嘉措為愛而生,為情而死,生生死死,皆為愛情。他無疑是“情之至”的絕世情種!他的死,與其說是悲慘的,倒不如說是悲壯的;與其說是有違佛門清規戒律的,倒不如說是切合人性情理的。他的死,淒慘而浪漫,卑微而崇高,孤獨而偉大,短暫而不朽!他的死,給世人尤其是僧人留下了一個碩大而沉重的問號:作為一個與生俱來便有七情六欲之自然人,倉央嘉措何以就不能有男女之愛?早在兩千年前的《孟子·告子上》即云:“食,色,性也。”意思是說食欲與性欲都是與生俱來的自然而然的本性與本能,是天經地義的自然屬性,猶如花開花落、風起雲湧之自然現象一樣。《禮記·中庸》嘗云:“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隨命、順生、率性,本是得道之行、合理之舉,何違天道,豈悖天理?倉央嘉措身在佛門,且為活佛,他深知佛門“不近女色”清規戒律之嚴酷無情,但他為了聽從自己內心深處執著情愛的強烈呼喚,在“佛心”與“俗情”的兩難選擇面前,他毅然決然地脫下袈裟而穿上布衣,全身心地投入人間情愛的溫馨懷抱,去享受作為正常人應得的那份幸福愛情。如此追求愛情,完全符契天道與人情之常舉。在“世間安得雙全法”的兩難命題面前,在向佛與求愛的天平上,倉央嘉措十分果斷而堅毅地選擇了後者。《六世達賴情詩六十六首》的翻譯與整理者曾緘(1892-1968)在以七言絕句翻譯後,又仿效《長恨歌》的形式創作了長篇歌行《布達拉宮辭》。其中寫到倉央嘉措在尋歡求愛的冶遊之事敗露後,備受拷問,遭到廢黜,作者用四句詩最恰切地表達了倉央嘉措當時的心情:“由來尊位等清塵,懶坐蓮台轉法輪。還我本來真面目,依然天下有情人。”倉央嘉措被廢,反自以為得計,謂今後將無復以達賴繩我,可為所欲為也。史載,他甚至在師父五世班禪羅桑益喜面前呼天搶地,捶胸頓足地大聲疾呼:“你授予我的袈裟我給你,你加在我身上的教戒,我也還給你,我寧願要自由,也不當教主。”由此可見他他輕視名位、重視愛情、大有決破藩籬、昂首天外的豪傑氣概。倉央嘉措的戀愛雖然遭到破壞,可是他崇高的生活理想更加堅定,充分表現了他的反抗精神。倉央嘉措脫下袈裟,寧做情郎,這正是他“ 不負如來不負卿”的睿智絕妙的“兩全法”啊!可是,嚴苛的佛法不饒,兇殘的政敵不依,不給一絲活路,非置於死地而後快。如此殘忍無情之行徑,不禁令人切齒扼腕、唏噓不已。
作為佛徒,本來具有既可皈依受戒又可去戒還俗的,佛教對待還俗的態度歷來是肯定的。《寶積經》八十八云:“五百比丘曰:‘我等不能精進,恐不能消信施,請乞還俗’。文殊贊曰:‘若不能消信施,寧可一日數百歸俗,不應一日破戒受人信施也。’”應該說倉央嘉措的還俗,是帶有慚愧心和廉恥心的,是應該值得肯定的。可是,佛門又為何對還俗尋求自己真愛的倉央嘉措就必須要置於死地而後快呢?難道就是因為他是活佛,就不允許其去戒還俗?如此活活剝奪人的“愛美”之天性,何人道之有?佛教宗旨言之鑿鑿、分外明瞭:“大慈與一切眾生樂,大悲拔一切眾生苦”(《大智度論》卷二十七)。也就是說,任何人的無愛之“苦”與有情之“樂”,佛陀都會大發慈悲之心而普施于人文關懷的。我國佛教史上,若朱元璋之還俗做皇帝、劉秉忠之還俗做宰相、姚廣孝之還俗做少師等,他們都是還俗而另有所為的傑出才俊之典型代表。為何倉央嘉措的有情之“樂”,就要受到絕對嚴禁與兇殘之追殺呢?戕害正常之人性,剝奪合理之人情,佛門 “慈悲”,何言之有?倉央嘉措遭受追殺,悲慘殉情,令人震撼,但更發人深省!由此,筆者聯想到當下有些寺院的僧人,他們不禁戴著豪華表,開著寶馬車,住著大別墅,而且娶嬌妻、生兒女,他們白天是僧,晚上為郎,既不離佛座,也相擁妻兒。如此情景,佛門可容忍,社會亦認同。世界上沒有一成不變的東西,思想文化尤其如此。這也是所謂“與時俱進”吧。人啊,人!僧人凡人都是人,為何同在屋簷下,鴻溝竟如天壤大?地球一村皆兄妹,但願開遍慈悲花!
倉央嘉措生前寫過許多真摯纏綿、搖人心旌的愛情詩。據初步考定,流傳至今的有近70首。他的這些情詩言簡情深,直抵心底,率真熱烈,感人肺腑。故他本人遂享受“世間最美情郎”之美譽。其中《十戒詩》,經電影《非誠勿擾II》將其刪改為片尾曲《最好不相見》之後,美譽不脛而走,好評如潮,影響深遠。餘擬就此首電影插曲,反其意而用之,句式仍用五言,題名為《相知相愛無盡時》。檃栝為小詩,一是意欲從倉央嘉措原作《十戒詩》之背面為其愛之精神張本,二是“願普天下有情的都成了眷屬”,三是簡易好懂亦好記,便於流傳也,。其詩雲:
既然已相見,那就永相戀。
既然已相知,那就永相思。
既然已相伴,那就永不欠。
既然已相惜,那就永相憶。
既然已相愛,那就永不棄。
既然已相對,那就永相會。
既然已相誤,那就永不負。
既然已相許,那就永相續。
既然已相依,那就永相偎。
既然已相遇,那就永相聚。
既相見與知,知愛無盡時。
天涯有窮處,無時不相思。
而今,令人欣慰的是,情僧倉央嘉措及其情詩已在海內外廣泛傳播,其人物評傳與詩集已有近10種不同版本在大量發行,深受人們的喜愛,自然掀起了一股倉央嘉措熱。由此,不正好證明了情僧之愛理由的正當合理而天經地義嗎?如果倉央嘉措冤魂有知,當定會頷首微笑於九泉的吧。人心向善,得道多助,愛是正義的、最美的、純潔的、神聖的、偉大的、不朽的。愛情萬歲,正義永恆!
附錄:電影《非誠勿擾2》片尾曲《最好不相見》原詞: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
最好不相惜,便可不相憶。最好不相愛,便可不相棄。最好不相對,便可不相會。
最好不相誤,便可不相負。最好不相許,便可不相續。最好不相依,便可不相偎。
最好不相遇,便可不相聚。
但曾相見便相知,相見何如不見時?安得與君相訣絕,免教生死作相思。
上述電影插曲是根據倉央嘉措《十戒詩》刪改而成。《十戒詩》雲:“第一最好不相見,如此便可不相戀。……第十最好不相遇,如此便可不相聚”。 電影插曲只是將“第一”與“如此”刪去。其著作權仍屬倉央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