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振華(1912年-1991年),筆名李一冰,男,祖籍安徽,生於浙江杭州。
李振華由母親及祖母養育長大,自幼進私塾學習古文,畢業於之江大學經濟系,後留學日本,就讀明治大學經濟系。
1947年(民國36年),李振華的叔父李辛陽,與魏道明是巴黎大學同學,應邀到台灣協助政務。李辛陽帶著李振華上任,將李振華安插到隸屬經濟部的物資調節委員會中,擔任科員。
1951年(民國40年),國營的台灣造船公司,發生底標洩露事件,遭監察院彈劾。李振華因為曾經手此事,被法院起訴。1954年(民國43年),法院判決八年徒刑定讞。在1967年(民國56年),其友人向其借貸不成,寫信向警察告發他。上門查緝的警察在索賄不成後,將他移送法院,法院寄發拘票,執行徒刑。李振華在獄中被監禁四年,獄中以閱讀《蘇東坡詩集》來排遣時間。當時其長女申請到美國大學就讀,以獎學金接濟家中經濟。1971年(民國60年),李振華出獄,開始撰寫《蘇東坡新傳》,完成於1979年(民國68年)。1981年(民國70年),李振華赴美國,在加州隨其子女家居住。1986年(民國75年),曾赴中國大陸,回到杭州故鄉,探訪親友。日常生活仍以讀書、寫作自娛,曾計劃撰寫揚州八怪的傳記,在1991年(民國80年)動筆,但在撰寫完第一章後,因心臟病在美過世。
李振華所撰《蘇東坡新傳》與林語堂所撰風格不同,另有其韻味,但也將蘇軾個性、特質等描述的淋漓盡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