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名家書法

宋高宗《書女孝經馬和之補圖上卷》

宋高宗《書女孝經馬和之補圖上卷》

現藏台北故宮博物院。

《女孝經》是唐朝侯莫陳邈之妻鄭氏所作,內容在闡述孝道真義及各種女性的禮儀規範。原有十八章,畫卷僅存其半,採一圖一文的裝裱形式,舊題為高宗書馬和之繪。馬和之,錢塘人。高宗紹興間中進士,高宗、孝宗深重其畫。筆法飄逸,自成一格。

此作中人物鉤勒細謹,面容清雅秀逸,筆墨雖極為精到,但與馬和之並不似,反倒更近於馬麟(13世紀)的風格;而且幅前所謂高宗題字,也較近於理宗(1225-1264在位),故宜易名為〈宋人書畫女孝經〉。

本幅所描繪的《女孝經》,是唐代鄭氏所撰寫的重要女性教育經典。書中仿照《孝經》的形制與用語,並模擬東漢曹大家(班昭)與諸女的問答,以告誡體講述孝道的意涵,以及各種女性應該遵守的禮儀。《女孝經》原本分成十八章,此本目前僅存前九章,歷述不同階層的婦女應該遵守的婦道,以及事奉公婆、丈夫等人的原則。其內容像是以夫為天、善事舅姑與親族、勤於紡績等,都是承續班昭的《女誡》而來。全卷的裝裱採取一文一圖的形式,先以楷書抄錄一章經文,再以圖像呈現其內容重點,依次呈現九章。圖中除以敬謹侍立或跪拜的婦女,與端坐的尊長者相對,闡明彼此相處的倫常秩序,也有織布縫衣的生活場景,但呈現方式都像文本一樣端整而嚴肅,沒有太多戲劇性的細節。各幅多以庭園作為背景,以樹石構成圖像的界緣,區隔圖像與文字的空間。樹石的描繪精謹,畫中出現的斧劈皴與拖枝,標示著馬夏畫風的特色。畫人物衣紋勁健,面貌與動作細膩,設色溫雅。雖標名為馬和之(南宋高宗、孝宗時期著名院畫家)作品,但更類近於較晚期的院畫家馬遠、馬麟父子一派的風格。南宋院畫中有許多教化題材的繪畫,有些並有皇室的題字。本院另外也收藏有馬和之繪高宗書的《孝經》冊頁,這幅作品的產生,應該也可置於這樣的脈絡下來理解。

唐鄭氏《進女孝經表》:

妾聞天地之性,貴剛柔焉。夫婦之道,重禮義焉。仁義禮智信者,是謂五常。五常之教,其來遠矣。總而為主,實在孝乎?夫孝者,感鬼神,動天地,精神至貫,無所不達。蓋以夫婦之道,人倫之始,考其得失,非細務也。《易》著乾坤,則陰陽之制有別;《禮》標羔雁,則伉儷之事實陳。妾每覽先聖垂言,觀前賢行事,未嚐不撫躬三複,歎息久之。欲緬想餘芳,遺蹤可躅。妾侄女特蒙天恩,策為永王妃。以少長閨闈,未嫻詩禮。至於經誥,觸事麵牆。夙夜憂惶,戰懼交集。今戒以為婦之道,申以執經之禮,並述經史正義,無復載乎浮詞。總一十八章,各為篇目,名曰《女孝經》。上至皇後,下及庶人,不行孝而成名者,未之聞也。妾不敢自專,因以曹大家為主,雖不足藏諸岩石,亦可以少補閨庭。輒不揆量,敢茲聞達。輕觸屏扆,伏待罪戾。妾鄭氏誠惶誠恐死罪死罪!謹言。

開宗明義第一章

曹大家閒居,諸女侍坐。大家曰:「昔者聖帝二女有孝道,降於媯,卑讓恭儉,思盡婦道,賢明多智,免人之難,汝聞之乎?」諸女退位而辭曰:「女子愚昧,未嘗接大人餘論,曷得以聞之?」大家曰:「夫學以聚之,問以辯之,多聞闕疑,可以為人之宗矣!汝能聽其言,行其事,吾為汝陳之。夫孝者,廣天地,厚人倫,動鬼神,感禽獸,恭近於禮,三思後行,無施其勞,不伐其善,和柔貞順,仁明孝茲,德行有成,可以無咎。《書》云:『孝乎!惟孝友於兄弟。』此之謂也。」

后妃章第二

大家曰:「關雎麟趾,後妃之德,憂在進賢,不淫其色,朝夕思念,至於憂勤。而德教加於百姓,刑於四海,蓋後妃之孝也。《詩》云:『鼓鐘於宮,聲聞於外。』」

夫人章第三

居尊能約,守位無私,審其勤勞,明其視聽,詩書之府可以習之,禮樂之道可以行之,故無賢而名昌,是謂積殃;德小而位大,是謂嬰害。豈不誡歟!靜專動直,不失其儀,然後能和。其子孫保其宗廟,蓋夫人之孝也。《易》曰:「閒邪!存其誠,德博而化。」

幫君章第四

非禮教之法服,不敢服;非詩書之法言,不敢道;非信義之德行,不敢行。欲人不聞,勿若勿言;欲人不知,勿若勿為;欲人勿傳,勿若勿行。三者備矣,然後能守其祭祀,蓋幫君之孝也。《詩》云:「於以採蘩,於沼于汕。於以用之,公侯之事。」

庶人章第五

為婦之道,分義之利,先人後己,以事舅姑,紡績衣裳,社賦蒸獻,此庶人妻之孝也。《詩》云:「婦無公事,休其蠶織。」

事舅姑章第六

女子之事姑舅也,敬與父同,愛與母同。守之者義也,執之者禮也。雞初鳴,咸盥漱衣服以朝焉。冬溫夏清,昏定晨省,敬以直內,義以方外,禮信立而後行。《詩》云:「女子有行,遠兄弟父母。」

三才章第七

諸女曰:「甚哉!夫之大也。」大家曰:「夫者天也,可不務乎!古者女子出嫁曰歸,移天事夫,其義遠矣。天之經也,地之義也,人之行也,天地之性而人是則之。則天之明,因地之利,防閒執禮,可以成家。然後先之以泛愛,君子不忘其孝慈;陳之以德義,君子興行;先之以敬讓,君子不爭;道之以禮樂,君子和睦;示之以好惡,君子知禁。《詩》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

孝治章第八

大家曰:「古者淑女之以孝治九族也,不敢遺卑幼之妾,而況於娣侄乎!故得六親之歡心以事其舅姑。治家者不敢侮於雞犬,而況於小人乎!故得上下之歡心以事其夫。理閨者,不敢失於左右,而況於君子乎!故得人之歡心以事其親。夫然,故生則親安之,祭則鬼享之,是以九族和平,萋菲不生,禍亂不作。故淑女之以孝治上下也如此。《詩》云:『不愆不忘,率由舊章。」

賢明章第九

諸女曰:「敢問婦人之德,無以加於智乎?」大家曰:「人肖天地,負陰抱陽,有聰明賢哲之性,習之無不利,而況於用心乎!昔楚莊王晏朝,樊女進曰:『何罷朝之晚也,得無倦乎?』王曰:『今與賢者言樂,不覺日之晚也。』樊女曰:『敢問賢者誰歟?』曰:『虞丘子。』樊女掩口而笑。王怪問之。對曰:『虞丘子賢則賢矣,然未忠也。妾幸得充後宮,尚湯沐,執巾櫛,備掃除,十有一年矣。妾乃進九女,今賢於妾者二人,與妾同列者七人。妾知妨妾之愛,奪妾之寵,然不敢以私蔽公,欲王多見博聞也。今虞丘子居相十年,所薦者非其子孫,則宗族昆弟,未嘗聞進賢而退不肖,可謂賢哉?』王以告之,虞丘子不知所為,乃避舍露寢,使人迎孫叔敖而進之,遂立為相。夫以一言之智,諸侯不敢窺兵,終霸其國,樊女之力也。《詩》云:『得人者昌,失人者亡。』又曰:『辭之輯矣,人之洽矣。』」

紀德行章第十

大家曰:「女子之事夫也,緬笄而朝,則有君臣之嚴;沃盥饋食,則有父子之敬;報反而行,則有兄弟之道;受朝必誠,則有朋友之信;言行無玷,則有理家之度。五者備矣,然後能事夫。居上不驕,為下不亂,在醜不爭。居上而驕則殆,為下而亂則辱,在醜而爭則乖。三者不除,雖和如琴瑟,猶為不婦也。」

五刑章第十一

大家曰:「五刑之屬三千,而罪莫大於妒忌,故七出之狀標其首焉。貞順正直,和柔無妒,理於幽閨,不通於外,目不徇色,耳不留聲,耳目之欲,不越其事,蓋聖人之教也,汝其行《詩》云:「令儀令聲,小心翼翼。占訓是式,威儀是力。」

廣要道章第十二

大家曰:「女子之事舅姑也,竭力而盡禮,奉娣姒也,傾心而罄義。撫諸孤以仁,佐君子以智,與娣姒之言信,對賓侶之容敬,臨財廉取與讓,不為苟得。動必有方,貞順勤勞,勉其荒怠。然後慎言語,省嗜欲。出門必掩蔽其面,夜行以燭,無燭則止。送兄弟不逾於閾。此婦人之要道,汝其念之。」

廣守信章第十三

立天之道,曰陰與陽;立地之道,曰柔與剛。陰陽剛柔,天地之始;男女夫婦,人倫之始。故乾坤交泰,誰能間之。婦地夫天,廢一不可。然則丈夫百行,婦人一志。男有重婚之義,女無再醮之文,是以苤苡興歌,蔡人作誡。匪石為嘆,衛主知慚。昔楚昭王出游,留姜氏於漸台,江水暴至,王約迎夫人必以符合,使者倉促,遂不請行。姜氏曰:「妾聞貞女義不犯約,勇士不畏其死,妾知不去必死,然無符,不敢犯約;雖行之必生,無信而生,不如守義而死。」會使者還取符,則水高台沒矣!其守信也如此,汝其勉之。《易》曰:「鶴鳴在陰,其子和之。」

廣揚名章第十四

大家曰:「女子之事父母也孝,故忠可移於舅姑;事姊妹也義,故順可移於娣姒;居家理,故理可聞於六親。是以行成於內,而名立於後世矣。」

諫諍章第十五

諸女曰:「若夫廉貞孝義,事姑敬夫,揚名則聞命矣!敢問婦從夫之令,可謂賢乎?」大家曰:「是何言歟?昔者周宣王晚朝,姜后脫簪珥待罪於永巷,宣王為之夙興。漢成帝命班婕妤同輦,婕妤辭曰:『妾聞三代明王,皆有賢臣在側,不聞與嬖女同乘。』成帝為之改容。楚莊王耽於游畋,樊女乃不食野味,莊王感焉,為之罷獵。由是觀之,天子有淨臣,雖無道,不失其天下;諸侯有諍臣,雖無道,不失其國;大夫有淨臣,雖無道,不失其家。士有諍友,則不離於令名;父有諍子,則不陷於不義;夫有諍妻,則不入於非道。是以衛女矯齊桓公不聽淫樂,齊姜遣晉文公而成霸業。故夫非道則諫之,從夫之令,又焉得為賢乎!《詩》云:『猷之未遠,是用大諫。』」

胎教章第十六

大家曰:「人受五常之理,生而有性習也,感善則善,感惡則惡,雖在胎養,豈無教乎!古者婦人妊子也,寢不側,坐不邊,立不跛;不食邪味,不履左道,割不正不食,席不正不坐,目不視惡色,耳不聽靡聲,口不出傲言,手不執邪器;夜則誦經書,朝則講禮樂。其生子也,形容端正,才德過人,其胎教如此。」

母儀章第十七

大家曰:「夫為人母者,明其禮也。和之以恩愛,示之以嚴毅,動而合禮,言必有經。男子六歲教之數與方名,七歲男女不同席,不共食,八歲習之以小學,十歲以從師焉。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習必有業。居不主奧,坐不中席,行不中道,立不中門。不登高,不臨深,不苟訾,不苟笑。不有私財,立必正方;耳不傾聽,使男女有別;遠嫌避疑,不同巾櫛。女子七歲教之以四德,其母儀之道如此。皇甫士安叔母有言曰:孟母三徙,以教成人,買肉以教存信,居不卜鄰,令汝魯鈍之甚。《詩》云:『教誨爾子,式似之。』」

舉惡章第十八

諸女曰:「婦道之善,敬聞命矣!小子不敏,願終身以行之。敢問古者亦有不令之婦乎?」大家曰:「夏之興也以塗山,其滅也以妹喜;殷之興也以有莘氏,其滅也以妲己;周之興也以太任,其滅也以褒姒。此三代之王,皆以婦人失天下,身死國亡,而況於諸侯乎!況於卿大夫乎!況於庶人乎!故申生之亡,禍由驪女,愍懷之廢,戮起南風。由是觀之,婦人起家者有之,禍於家者亦有之。至於陳御叔之妻夏氏,殺三夫,戮一子,弒一君,走兩卿,喪一國,蓋惡之極也。夫以一女子之身,破六家之產,籲可畏哉!若行善道,則不及於此矣!」

宋高宗簡介:

宋高宗趙構(1107年6月12日-1187年11月9日),字德基,宋朝第十位皇帝、南宋第一代皇帝,在位三十五年。北宋皇帝宋徽宗第九子,宋欽宗之弟;曾獲封為「康王」。在位初期因為眼見金朝強勢,為了保持江山,起用主戰派李綱、岳飛等等。但恐懼將領權力過大,為了強化中央集權,採取求和政策,終於紹興十一年(1141年)與金朝達成紹興和議,重用主和派黃潛善、汪伯彥、王倫、秦檜等人,並處死岳飛,罷免李綱、張浚、韓世忠等主戰派大臣,對金稱臣。從此南宋與金朝形成南北對峙之格局。

早年經歷:

大觀元年(1107年)五月乙巳(20日),生於東京大內宮中,為徽宗第九子。八月,賜名構,拜定武軍節度使、檢校太尉、封蜀國公。二年(1108年)正月,遷鎮海軍節度使、開府儀同三司、進封廣平郡王。政和三年(1113年)正月,授檢校太保。宣和三年(1121年)十二月,拜太保、改遂安慶源軍兩鎮節度使、進封康王。靖康元年(1126年)二月,拜太傅、改靜江奉寧軍兩鎮節度使、桂州牧兼鄭州牧。三月,改集慶建雄軍兩鎮節度使、亳州牧兼平陽府牧。十一月,特授安國安武軍兩鎮節度使、信德府牧兼冀州牧。

出使金營與招兵勤王:

靖康元年春(1126年),金兵圍困汴京,並要求宋以親王、宰相各一人為人質,才肯與宋和談,宋欽宗派趙構以親王身份在金營中為人質,後因金人懷疑其宗室身份,要求更換,故得以回宋。正當趙構獲釋返汴京途中,金兵再次南侵,最初宋欽宗命他往河北召集兵馬勤王,後來金人發現趙構原來是真正親王,忿怒不已,要求宋朝安排趙構為使,才肯再議和,欽宗於是改派他出使金營求和。趙構前往金營時途經河北磁州(今屬河北),被守將宗澤勸阻留下,得以免遭金兵俘虜。此時金兵已跟蹤到康王所在,知相州汪伯彥請康王入相州。

靖康元年閏十一月,欽宗命康王為河北兵馬大元帥。閏十一月丙辰日(1127年1月9日),金兵攻破汴京開封府,造成「靖康之難」。北宋滅亡。十二月初一壬戌日(1127年1月15日)康王趙構在河北相州開河北兵馬大元帥幕府。趙構自己為河北兵馬大元帥,陳亨伯為元帥,汪伯彥、宗澤為副元帥。有兵萬人,分為五軍南下。渡河,次大名府。宗澤請直取汴梁。康王從耿南仲及伯彥意見,欲移軍東平。十二月乙亥,康王到魏博,庚寅至東平府。

靖康二年(1127年)二月庚辰,康王入濟州。時兵已八萬。黃潛善時歸之。四月庚辰,康王發濟州,趣應天(今河南商丘),劉光世以所部來會。癸未至南京。

此間有過一段插曲:趙構在磁州時,曾由宗澤陪同拜謁了城北崔府君廟,當地稱之為「應王祠」。該廟位於通往邢、洺州的驛道側旁,當時此處「民如山擁」,眾多百姓因為擔心康王取道繼續北行,而聚集在廟宇周圍,號呼勸諫。進入祠廟後,康王抽籤詩,卜得「吉」之籤,廟吏抬應王神輿、擁廟中神馬,請康王乘歸館舍。紛亂中,力主使金的王雲被殺,趙構則留了下來,並於次日返回相州。此事件後卻成為南宋官私記載中極力渲染的「崔府君顯聖」、「泥馬渡康王」故事的緣起;此亦為趙構將來引作為應天登基即位正統性之證明。)

靖康二年三、四月間,徽、欽二帝被金軍虜掠北去,趙構的妻妾女兒也被俘,但懷孕的潘氏得以倖免,後來生子趙旉。

登基稱帝:

靖康二年五月初一庚寅日(1127年6月12日),趙構在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登基為帝,改元「建炎」。建炎改元後,宋高宗遙尊被擄到金國的其母親韋氏為「宣和皇后」,封自己的外祖父韋安道為郡王,親屬三十人均任官職。並且從此不斷派遣使者到金國求和要迎韋氏回南宋。

建炎元年十月丁巳初一日,宋高宗離南京南下揚州。癸未到達揚州;金人聽聞後,決計大舉南伐。建炎三年一月韓世忠在沭陽潰軍,金軍快速南下。至金數百騎兵到揚州西北之天長。壬子,金人破天長軍。趙構得內侍探報,即穿盔甲乘馬出門,出走揚州,而百官宰相不知。高宗渡江至京口。再次鎮江;至甲寅再次長州;乙卯次無錫;丙辰次平江府;壬戌至杭州。而次月金兵並未過江。

建炎三年三月,因禁軍將領對人事安排等不滿,發生苗劉兵變,宋高宗被迫禪讓皇位於皇子趙旉。四月,高宗在勤王大軍的進發下,復辟。復辟後舉行仁宗法度,錄用元祐黨人,多所改易政策。四月,丁卯,趙構發杭州前往江寧(建康),以謀恢復。

宋高宗被金兵追殺,一度在海上飄泊,至紹興八年(1138年)正式定都於臨安(今浙江杭州),建炎南渡完成。

紹興七年(1137年),高宗生父宋徽宗的死訊傳到南宋。『帝號慟,諭輔臣曰:「宣和皇后春秋高,朕思之不遑甯處,屈己請和,正為此耳。」(高宗號哭,對大臣說:「我母親宣和皇后年歲已經大了,我思念她到了坐不安的地步,我委屈自己向金國求和,正是為了這事。」)翰林學士朱震引用唐德宗李適的事,請高宗遙尊韋氏為皇太后,宋高宗聽從。

宋金議和:

紹興八年(1138年),在宋使王倫的成功外交下,金朝撤銷偽齊,把包含東京開封等三京(東京、西京、南京)之地的河南、陝西歸還給南宋,但高宗生母韋太后尚未歸還。

紹興十年(1140年),金朝撕毀協約,重新攻佔陝西、河南之地。金軍主帥完顏宗弼(兀朮)先在開封正南的順昌敗於劉錡所部的「八字軍」,再於開封西南的郾城和穎昌,在女真精銳部隊所拿手的騎兵對陣中兩次敗於岳飛的岳家軍,只在開封東南面的淮西亳州、宿州一帶戰勝了宋軍中最弱的張俊一軍,在宋高宗以「十二道金牌」召回岳家軍前,金軍已被壓縮到開封東部和北部。

紹興十一年(1141年)二月,金熙宗對南宋示好,將死去的宋徽宗追封為天水郡王,將在押的宋欽宗封為天水郡公。第一提高了級別,原來封徽宗為二品昏德公,追封郡王升為一品,原來封欽宗為三品重昏侯,現封公爵升為二品。第二是去掉了原封號中的污侮含義。第三是以趙姓天水族望之郡作為封號,以示尊重[4]。同時,在宋軍中最強大的岳家軍根本未參戰的情況下,完顏宗弼的金國最精銳的部隊又在淮西柘皋先敗於張俊部下楊沂中和劉錡的聯軍,後來雖然因為張俊搶功調走劉錡,完顏宗弼在濠州勝宋軍中最弱的張俊一軍,但由於韓世忠軍和岳家軍趕到,完顏宗弼不得不退軍北上。

四月下旬,宋高宗解除了岳飛、韓世忠、劉錡、楊沂中、張俊等大將的兵權,為《紹興和議》做好了準備。十月,南宋派魏良臣赴金,提出要議和。

十一月,金國派蕭毅、邢具瞻為審議使,隨魏良臣回南宋,提出議和條件。此時高宗生母韋氏託人將一封信送到趙構手裏。「洪皓在燕,求得(韋)後書,遣李微持歸。帝大喜曰:「遣使百輩,不如一書。」遂加(李)微官。金人遣蕭毅、邢具瞻來議和,帝曰:『朕有天下,而養不及親。徽宗無及矣!今立誓信,當明言歸我(韋)太后,朕不恥和。不然,朕不憚用兵!』(『我擁有天下,但卻不能贍養親人,我父親徽宗已經死了!現在我發誓,我要公開要求金國歸還我母親韋太后,我不以議和為恥。不然的話,我不怕向金國用兵!』),蕭毅等還,帝又語之曰:『(韋)太后果還,自當謹守誓約。如其未也,雖有誓約,徒為虛文。』」(「如果我母親韋太后果然能回南宋,自當謹守我們訂的和議誓約。如果回不來,有和議誓約也是一紙空文。」)當月,《紹興和議》最後的書面內容即達成。

十二月末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宋高宗殺害岳飛與其子岳雲、部將張憲於臨安(今杭州),據《宋史》載這是為了滿足完顏宗弼為《紹興和議》所設的前提以防止岳飛的十萬岳家軍攻入黃河以北。

至此,高宗以稱臣賠款,割讓從前被岳飛收復的唐州、鄧州以及商州、秦州的大半為代價,簽定紹興和議。宋金東以淮河,西以大散關為界,南宋正式放棄上次和約所獲得的陝西、河南領土。宋高宗也立刻成功地迎回生母韋氏。《宋史·高宗本紀》記載:紹興十二年(1142年)夏四月丁卯(5月1日),「(韋)皇太后偕梓宮(徽宗靈柩)發五國城,金遣完顏宗賢護送梓宮,高居安護送皇太后」。按照當時信息的傳遞方式,岳飛於紹興十一年除夕夜(1142年1月27日)被殺,南宋使節立刻於紹興十二年(1142年)正月帶著正式照函從岳飛被殺的臨安(今杭州)去金國禁錮宋欽宗和韋氏的五國城(今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依蘭縣依蘭鎮五國城村)接人,韋氏四月丁卯(5月1日)即啟程回宋,八月壬午(9月13日),韋氏到達宋都臨安。從正月初一到八月壬午,除了用時在行程腳力上,沒有絲毫拖延。韋氏離開五國城前,曾答應欽宗回南方後努力營救欽宗回去;高宗也提出讓欽宗和母后及徽宗梓宮一同南歸,並讓臨安府修為欽宗修宮殿,但金朝在政局變動後反悔了,於是欽宗南歸作罷。

《紹興和議》約定南宋「不得以無罪去輔弼」,導致秦檜專權弄政長達十五年,高宗一方面對秦檜放任,另一方面,處處對秦檜提防。秦檜將死時,秦檜嗣子秦熺請求繼任宰相,高宗拒絕,並將秦檜一族調為閒職,秦檜死後,高宗始打擊秦檜餘黨,任用曾被秦檜打擊的大臣,但其中仍然不乏與秦檜持相近主張的投降派。